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谢建存、实习生寇蔻)昨日,省纪委召开部分省直单位负责人调研座谈会,听取省直单位对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等工作的意见建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主持会议并讲话。
侯长安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说,去年以来,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责任意识、工作力度明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但部分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的责任压力递减问题仍然存在,少数同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不到位。
侯长安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责任,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压力传导,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具体化,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大力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使“两个责任”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齐头并进。
侯长安强调,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从严明政治纪律开始。今年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开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做到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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