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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地税局:严禁税务干部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

发布时间:2015-06-16 16:27:59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记者张茜、通讯员徐卫兴、实习生童晶)昨日,省地税局出台“十条禁令”,严禁地税机关和地税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彻底斩断地税干部与涉税中介行业的利益链条。

  禁令明确指出,严禁各级地税机关和工作人员直接开办或者投资入股涉税中介,或与涉税中介利益捆绑,强制、指定或者变相强制、变相指定纳税人接受涉税中介服务。同时,对于各级地税机关和工作人员以任何名目在涉税中介报销费用、领取补贴(补助)或以其他形式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也明令禁止。

  禁令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和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职权与中介机构合谋作出有关资格认定、税收解释或决定,使纳税人不缴税、少缴税或违规减免税,索贿受贿,非法获取利益;严禁各级地税机关在办理涉税中介组织登记注册、市场准入、年检等工作过程中,擅自增设环节、提高门槛、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各级地税机关将税款征收、税收检查、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职能违法委托或转交涉税中介组织办理。

  此外,地税系统领导干部不得违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虚报、瞒报配偶、子女从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情况;严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涉税中介兼职(任职),或从事涉税中介营利性活动。“目前已将涉税中介清理工作纳入全省地税系统第三次作风建设问题专项清查范畴,组织进行拉网式清理。”省地税局负责人表示,对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行为坚决“零容忍”,一经发现将执纪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切实维护地税机关形象和税收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