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8月7日电(记者 梁建强)“当前正是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高峰时期,请您按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确保省纪委提出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八不准’落到实处。祝您工作愉快!”6日起,湖北省纪委向全省市县两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发送短信,再度敲响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八不准”的“警钟”。
“八不准”是依照湖北省纪委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所提出。其具体内容包括:不准大办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确需操办的必须严格控制在亲戚范围内;不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礼品和礼金;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用公款、公物和本单位或者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动用本单位、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的公务用车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担任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不准参与亲戚之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不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或者有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湖北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当前,要把整治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作为深入纠正“四风”的重点内容,作为净化社会风气的重要抓手,加强教育引导,健全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遏制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
湖北省纪委要求,加大问责力度,强化“一案双查”,对疏于监督管理,导致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作者: 编辑:徐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