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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每年200万扶持10个品牌专业建设

发布时间:2015-10-23 09:37:04来源:SRC-11

长江商报消息 我省出台培养紧缺技能人才品牌专业等项目资金管理细则

本报讯(记者 刘迅)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发布《湖北省培养紧缺技能人才品牌专业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缓解技能人才短缺和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促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办法》要求,湖北省培养紧缺技能人才品牌专业等项目资金(以下简称“品牌专业项目资金”)从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应专款专用,用于品牌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师资培训、教材开发。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品牌专业项目资金的具体扶持标准为:每年扶持10个品牌专业建设,每个品牌专业扶持资金为20万元,用于购置本专业实训设备或仿真模拟训练设备以及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开发等;每年扶持30门精品课程建设,每门精品课程扶持资金为3万元,用于精品课程开发过程中相关辅助教学软、硬件的购置以及教学资源、教材的开发等。

同时,每年培训100名专业教师。按人均不超过1万元给予补贴,用于紧缺技能人才师资培训期间的场地设备使用、讲课费、实习材料费、教材资料费和企业实践费用等;每年扶持开发10本培训教材。其中,公开出版并纳入省级教材的,每本扶持5万元;在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出版并纳入国家级教材的,每本扶持10万元。扶持资金用于教材版权费、稿费、印刷费和宣传推广费用等支出事项。

据悉,申报品牌专业项目资金应符合我省紧缺技能人才工种目录;具备与专业、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地、实习场地和设备设施,并在3个及以上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具备教学所需要的专业教师,且专业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占比不低于30%,具有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占比不低于80%,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占比不低于30%;连续3年本专业学制教育在校生不少于200人或年度培训学员不少于800人,且毕业或结业当年的就业率不低于95%。

该负责人说,各项目经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严禁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省厅将联合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如有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