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徐芳)11月23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报告了全省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湖北检察机关3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744件,挽回经济损失17.1亿元。
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面,2012年1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744件810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5182件6080人,渎职侵权犯罪1562件2023人。已提起公诉5895人,人民法院已审结宣判4591人,均判决有罪,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7.1亿元。
据统计,3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办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502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1088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645人,其中厅局级105人、省部级4人。查办社保、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405人,严惩“小官大贪”,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在法治湖北建设方面,省检察机关查办行政执法、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职务犯罪927人。依法同步介入80件重特大事故调查,查办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133人。针对不法分子围猎、腐蚀干部问题,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行贿犯罪1526人,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万余次。健全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加大境内外追逃追赃力度,抓获、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94人,其中从境外劝返6人。监督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不当225人。参与组织全省近10万名公务人员进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集中教育培训。
另据湖北日报:
十八大以来我省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超5000件 查办厅局级干部105人 省部级4人
本报讯(记者翟兴波、通讯员朱博)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涉及810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6080人。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听取了省检察院关于全省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介绍,2012年1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744件共810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5182件6080人,渎职侵权犯罪1562件2023人。目前,已提起公诉5895人,法院已审结宣判4591人,均判决有罪。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7.1亿元。
其中,查办行政执法、司法人员乱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职务犯罪927人;依法同步介入80件重特大事故调查,查办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133人;查办国企人员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财产等职务犯罪807人,防治利益输送和国有资产流失;查办社保、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405人,严惩“小官大贪”;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向企业索贿受贿、“吃拿卡要”等犯罪640人,针对不法分子围猎、腐蚀干部问题,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行贿犯罪1526人,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万余次。
同时,我省检察机关还配合中央、省委巡视工作,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办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502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1088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645人,其中厅局级105人,省部级4人(均含高检院交办)。
(作者: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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