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周寿江 赵贝 叶纯 李光正
昨日出炉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介绍,去年全省办理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218人,其中厅局级39人、省部级4人。
查办各类职务犯罪3021人
去年,全省检察院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3021人,其中贪污受贿犯罪2251人,渎职侵权犯罪770人。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18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430件,办理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218人,其中厅局级39人、省部级4人(均含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依法办理蒋洁敏、王永春、李春城、郭永祥、王敏等重大专案。
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去年查办职务犯罪486人;同步介入35起重大事故调查,查办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69人。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12件
对有案不立的,去年,全省检察院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12件。专项立案监督中,环境污染立案207件,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立案53起。
对不应当立案的,监督撤案806件,对非法取证、违法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等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330件。
强化对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情形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33件,采纳意见率为91%,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794件。
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的监督,纠正相关问题1379人次,监督89名罪犯收监执行。
(作者:ADMIN)
编辑: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