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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商局6条举措简政放权 个体户登记可在工商所办理

发布时间:2016-01-12 15:45:47来源:SRC-13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希 通讯员彭为红 上官晓敏)省工商局昨日出台今年1号文件,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构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让投资者少跑路,减少运营成本,帮助私营企业上市。

今年1月12日起,扩大基层工商6项事权,给投资者带来更多的便利: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下的私营企业登记管辖权下放属地工商机关;设在县市的内资股份公司登记由各市(州)工商局委托县(市)工商局受理、网上呈报、远程核准;外资企业登记由被授权工商局委托县(市)工商局受理、网上呈报、远程核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三类市场主体登记全部委托工商所直接办理、全程办结;合伙企业、内资有限公司登记由县市区登记机关委托工商所受理初审、呈报办理,实行局所通办;取消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及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省工商局还推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减少企业租金投入;优化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投资者有更多自主权,“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词可直接体现在企业名称里。放宽合伙企业冠省名登记,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可冠省名。

今年还将加快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同县通办”和“同城通办”;在全省范围实现网上提交申请、网上限时审核、窗口交验材料、当场核发执照。

省工商局介绍,力争“十三五”期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400万户,其中新登记企业100万户。今年,工商部门将实施“市场主体成长”“、小微企业培育、”“新型业态成长”等三项工程。实施助企融资工程,在全省有上市意向的私营企业中选择100户重点扶持,选择100户进行重点培训,力争全年有20户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