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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自己选人监督自己”模式 武汉检方经验向全国推广

发布时间:2016-08-09 15:50:06来源:SRC-389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汤炜玮、通讯员周晶晶、实习生彭康雯)“没想到现在评议活动这么规范!”7月29日,参加完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一场案件监督评议会后,人民监督员朱丽感慨。

当天的监督程序因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不服逮捕决定而启动。陈某某系武汉市黄陂区某村村委委员,在该村征地拆迁过程中,为提高补偿标准和为不符合还建条件的亲属获得还建房,向负责拆迁补偿的工作人员多次行贿数十万元。

参加评议会的人民监督员由武汉市司法局从信息库中随机抽选,3名人民监督员分别来自武汉市人大内司委、硚口区地税局和全市社区。

评议伊始,3名人民监督员分别签署了《保密承诺书》。在案情介绍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张琦、王俊通过PPT演示,将案件信息全面、客观地向人民监督员展示,并通过法律说理阐释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和逮捕必要性,说明逮捕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去年8月28日,149名人民监督员在武汉市检察院宣誓就职,这是武汉市首次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打破“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自我监督模式。今年7月27日,武汉市检察院在最高检、司法部召开的“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介绍了这一经验。

据悉,这149名人民监督员是根据各辖区案件数、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合理确定的,来自各行各业,绝大多数都是新增人员,自荐报名的超过10%,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比低于50%。

截至目前,武汉市检察机关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权利告知覆盖率达100%,通过告知制度发现和办理监督案件17件。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监督员们通过参加案件评查等活动,发现司法不规范问题27个,提出监督意见15条,共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3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