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彭一苇)昨从省住建厅获悉,该厅近期对2015年12月底前制定的有关行政审批类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有20个相关文件作废。
作废的文件主要为管理类和专业类,包括《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1〕102号)》、《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师注册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2〕81号)》以及《关于开通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鄂备案信息发布平台的通知(鄂建办〔2015〕192号)》等。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20个文件有的已经过时,有的已被新文件取代,此次一并清理。
经过甄别,《关于取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岗位证书的通知(鄂建文〔2015〕74号)》等15个相关文件继续有效,《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04〕74号)》等5个相关文件将修订后再予以公布。
(作者:陈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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