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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私设“小金库” 洪山开发区党政一把手均被免

发布时间:2016-10-29 16:00:14来源:SRC-13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王荣海 通讯员洪纪宣 段晨晨)洪山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私设“小金库”公款送礼,时任党政一把手均被免职;个别村集体经济组织出现“塌方式”腐败,街道纪工委原书记被免职并严重警告。昨日,武汉市洪山区纪委通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和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两起案例。

单位私设“小金库”党政一把手均被免

2010年7月至2015年6月,彭某在担任洪山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指使下属采用票据套现、收入不入账、收取企业赞助等方式,私自设立“小金库”,用于单位日常接待、请客送礼开支。特别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仍罔顾纪律规定,顶风违纪,多次亲自或安排他人从“小金库”列支吃喝、旅游、送礼等,多名班子成员因参与设立“小金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立案查处。时任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黄某,对本单位私设“小金库”和公款送礼问题不报告、不制止、不处理,且对单位用公款安排慰问的行为采取默许的态度。

通报称,彭某、黄某不仅未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而且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造成极坏的影响。洪山区区委对彭某、黄某作免职处理,区纪委给予彭某留党察看二年(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处分,给予黄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村集体“塌方式”腐败纪工委原书记被免职

钱某在2010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洪山区和平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期间,未认真协助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该街多名领导干部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移送司法;对街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干部“四风”问题措施不硬、推进不力;对村集体“三资”监管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不力。2014年至2016年8月,市、区纪委和检察机关分别对白马洲村、和平村、铁机集团涉嫌贪腐的多名原班子成员立案查处,其中个别村出现“塌方式”腐败。

洪山区委对钱某作免职处理,区纪委给予钱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