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裴斌)11月24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一批已查实的损害生态环境问题。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湖北已有57名党政干部因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被纪委问责。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6人(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2人,其他处分24人);免职处理2人,诫勉谈话12人,其他问责方式17人。
被问责人员中厅局级1人,县处级21人,乡科级以下35人;10个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行政问责。
湖北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2015年,23人因生态环境资源损害问题被问责;2016年,已有57人被问责。
省纪委方面表示,要依法依规加大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追责、问责和处理力度,让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和纪律规定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令五申、多次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仍然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的,要坚决进行追责问责,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倒逼生态保护责任落实,倒逼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作者:陈莉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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