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记者赵贝)省纪委“每周一案”昨日通报一起违纪案例,我省一县公安局副局长春节期间接待同学朋友,却找下属单位报销,其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显示,该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李某某,2015年春节前后,4次接待同学、朋友就餐,共计3000余元。2015年3月,李某某将4次就餐发票拿到其分管的二级单位,在二级单位财务账上报销。
本案中的李某某,4次接待,平均下来每一餐的费用大概也就800元,参考当前的消费水平,花销并不大,然而恰恰就为这样的“小钱”钻空子,结果被处分,可谓是“因小失大”。
(作者:田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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