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省纪委昨日通报,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邹顺明,副总经理刘贤平被开除党籍。
经查,邹顺明、刘贤平违反廉洁纪律,参与带彩娱乐活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国有企业经营活动中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此外,邹顺明还对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出借资金的问题负主要责任。
邹顺明、刘贤平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违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有关党纪党规,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邹顺明、刘贤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二人开除公职处分;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作者: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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