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关于评选表彰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通知》(文明办[2017]22号),今年组织评选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按照自我检查、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复查审核、社会公示、择优评选的程序,经过省文明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考核评定,拟将以下18所学校作为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候选学校,现进行社会公示。
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市汉铁高级中学、武汉市洪山区广埠屯小学、黄石市第一中学、十堰市人民小学、襄阳市昭明小学、宜昌市实验小学、荆州中学、荆门市龙泉中学、鄂州市实验小学、孝感市实验小学、黄冈中学、咸宁市实验小学、随州市曾都区白云湖小学、恩施市实验小学、潜江市田家炳实验小学。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学校是否符合全国文明校园的标准和条件提出意见,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联系人:省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邢蓉,027-87231141。
邮箱:hbwcnr@163.com。
公示截止时间自即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作者: 编辑:余宽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