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随州、黄石、孝感、恩施……多地通报多起典型案例!
4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更新一则纪律审查消息:
广水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朱明武接受组织审查
据随州市纪委消息:广水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朱明武(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随州市纪委)
除此之外,近日,湖北多地通报了多起典型案例,跟着湖北新闻一起来了解详情。
武 汉
监管不力致两户家庭 违规领万余低保金
社区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汉市纪委近日消息,武汉一社区书记因对本辖区低保户家庭收入变动情况监管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张志华2011年6月入党,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硚口区长丰街天顺南社区书记,2015年12月至今任硚口区长丰街天顺南社区书记、主任。
杨某、胡某两户家庭均系天顺南社区享受武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在张志华担任天顺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职务期间,对两户家庭收入变动情况的核查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杨、胡两户在两人已退休、家庭收入已超过保障标准的情况下违规领取低保金10434、16元。事发后,两户家庭退出了违规领取的部分低保金1900元。
办案人员介绍,张志华身为党员,其行为已构成失职错误。在该案查处期间,张志华向街道纪工委提交了错误认识材料,认错态度较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 石
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
黄石10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近期,在黄石市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黄石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现将其中7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典型案例:大冶市公安局还地桥派出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陈钢锋对辖区内吸毒违法活动打击不力问题。
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时任大冶市公安局还地桥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陈钢锋,未严格按照要求深入一线督促落实黄赌毒案件检查工作,工作安排仅停留在口头部署上,对辖区内古塘湖生态园长期存在吸毒违法活动打击不力。
2017年6月,还地桥镇党委、大冶市委组织部分别免去陈钢锋还地桥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职务,大冶市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2、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典型案例:黄石港区总值班室工作人员赵勇迟报重要信息等问题。
2017年5月23日晚,值班人员赵勇未严格履行紧急重要信息报送要求,迟报某高校在校学生溺亡事件信息,且在事后擅自以个人名义向市委总值班室报送情况说明,造成不良影响。
2017年6月,经黄石港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给予赵勇调离工作岗位并通报批评处理。
3、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典型案例:铁山一中原党总支委员、校长李建新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李建新在任铁山一中党总支委员、校长期间,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用“小金库”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和挥霍浪费,并对已经清退的违规津补贴再次进行补发。同时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2017年2月,铁山区教育局免去李建新铁山一中党总支委员、校长职务,2017年3月,铁山区纪委给予李建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典型案例:黄石市规划局下陆分局原局长张建新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3年11月15日,黄石园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向下陆区规划分局提出申请,为其未批先建的扩建工程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任市规划局下陆分局局长张建新审核把关不严,在市规划局专题业务办公会上未如实汇报,且在赴现场勘察后未提出有关处理意见,致使该违法建筑获批《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7年5月,市规划局给予张建新行政警告处分。
5、基层工程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典型案例:阳新县文物局工作人员胡焱平违规为施工方代购建筑材料赚取差价问题。
2016年5月,胡焱平身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担任李衡石故居修缮工程甲方代表期间,违反规定为施工方代购建筑材料,与施工方共计结算材料款2、74万元,实际花费为2、54万元,赚取差价0、2万元。
2017年5月,阳新县文新广局给予胡焱平警告处分。
6、土地征收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典型案例:大冶市罗桥街办吴天铺村原党支部委员甘名法违规向征地农户多发放征地补偿款等问题。
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时任吴天铺村党支部委员甘名法,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向被征地农户多发放征地补偿款合计112万余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挪用本应支付给农户的征地补偿款160万元,用于购买商业理财产品,非法获利7767、12元。
2017年7月,大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给予甘名法开除党籍处分。
7、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回头看”活动典型案例: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汪仁镇徐斌村党支部书记徐济强等人违反农村“三资”管理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2015年,徐斌村村委会擅自决定在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时,按每次会议40元/人标准向参会对象违规发放津贴,共计10800元,其中村党支部书记徐济强,村党支部委员陈洪意,村党支部委员、出纳徐六新等村委会干部各领取160元。此外,徐六新伙同徐斌村一组组长徐尤香以购买垃圾桶名义侵占集体资金2625元,徐六新分得1000元,徐尤香分得1625元。
2017年元月,汪仁镇纪委分别给予徐济强、陈洪意、徐尤香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徐六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孝 感
云梦处分两名纪检干部
为他人保留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低保”,将属实的问题线索更改为“不属实”,某乡镇纪委书记因弄虚作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8月28日,云梦县纪委通报了3起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典型问题,与以前不同的是,这次曝光处分的是“自己人”。
连日来,云梦县纪委班子成员带队,分7个组深入各乡镇开发区,将问题线索查否较多的村作为重点抽查对象,走村入户开展暗访活动,看各地扶贫工作有无弄虚作假、是否存在党政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云梦县不仅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违纪问题,还把刀刃向内,对纪委履责不力问题严肃查处,铁纪护航精准扶贫。
截至目前,共发现弄虚作假、督导不力等问题线索10余条,现场督促整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不清、核查佐证资料不全等问题30余个,提出指导性意见20余条。对2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督导不力的纪检干部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3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干部进行了约谈。
恩 施
恩施通报8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恩施市太阳河乡太阳河居委会居民吴世明,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6月7日,吴世明酒后无证驾驶车辆,与他人重型货车碰撞。
恩施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
2017年1月7日,中共恩施市纪委给予吴世明开除党籍处分。
2、恩施市龙凤镇龙凤村村民向茂银,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5月22日,向茂银在来凤县翔凤镇解放路嫖娼被公安机关查获,来凤县公安局对其给予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2017年1月5日,中共恩施市纪委给予向茂银开除党籍处分。
3、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阳鹊坝村村民杨昌元,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8月9日,杨昌元因琐事与他人斗殴致人轻伤。
恩施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1月6日,中共恩施市纪委给予杨昌元开除党籍处分。
4、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头道水村原村主任、村支部副书记谢仁良,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至2013年,谢仁良违反廉洁纪律,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29、27万元;2013年1月,谢仁良在征地拆迁补偿中,滥用职权,违规为他人支付拆迁补偿款145万元,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
恩施市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7年2月15日,中共恩施市纪委给予谢仁良开除党籍处分。
5、新塘乡中心学校退休教师黄绍林,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4月22日,黄绍林在恩施市新建街嫖娼被公安机关查获,恩施市公安局对其给予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2017年7月17日,中共恩施市纪委给予黄绍林开除党籍处分。
6、恩施市城建监察大队原副中队长王德伟,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至2015年期间,王德伟先后两次虚构事实,骗取他人277、66万元。
恩施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2017年3月20日,中共恩施市纪委给予王德伟开除党籍处分。
7、恩施市教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仕全,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至2015年,徐仕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帀7、6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14万元。
2017年5月16日,中共恩施市纪委给予徐仕全开除党籍处分。
8、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恩施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原主任平安玉,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至2015年,平安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收受财物31万元。
恩施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17年8月28日,中共恩施市纪委给予平安玉开除党籍处分。
(作者: 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