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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08-27 20:00:41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进入电子报

2017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中央将召开党的十九大,省委、省纪委也将进行换届,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

(一)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严肃查处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等行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以学习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全省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研究出台我省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相关办法,强化对准则、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各项要求有效落实。

严明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认真梳理排查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协助做好我省党的十九大代表、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等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换届纪律监督,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和干扰换届秩序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坚持有责必担、失责必究,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

加强压力传导。继续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纳入巡视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要内容,强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建立权责对等、分类有序、简明易行的主体责任清单体系。实行主体责任落实纪实制度,做到全程纪实、留痕管理。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调研督导、提醒谈话和下级党组织书记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等制度,形成压力传导常态化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压紧夯实。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及我省“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都要坚决追究责任。强化“一案双查”,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推进标本兼治。督促各级党组织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坚持选人用人与严格管理相统一,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把违纪干部的忏悔录发回原单位党委(党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地区和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和堵塞漏洞,深化改革,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三)保持常抓的韧劲和恒心,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为执纪审查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加大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结合做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下大力气整治“文山会海”、对基层检查考核评比过多过滥、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坚决查处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尤其是扶贫脱贫中弄虚作假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整治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怠政懒政等问题,深入开展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深化经济责任问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践行省委提出的“五个表率”要求。

加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建设。紧密联系实际,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执行情况,适时加以修订。坚持纠建并举、堵疏结合,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对一些未明确、现实需要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定遏制腐败目标不动摇。始终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保持压倒性态势决不松劲,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不放;对谈话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欺骗组织的,从重处理。严格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确保执纪审查质量。

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科学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防止简单搞数据化、结构化、指标化,甚至预设处理目标开展执纪审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早、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使“红红脸、出出汗”形成常态,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监督的存在、纪律的严明。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坚持回访教育制度,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加强追逃防逃工作。进一步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整合组织、审计、执法和司法等部门力量,压实追逃追赃主体责任、主办责任和协同责任,继续推进“天网”行动,不断取得追逃追赃新成果。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机制。

(五)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工作活力

深化纪委内部机构改革。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三转”,继续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完善。适应监督执纪工作需要,创新组织制度,调整内设机构,逐步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个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强化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巩固省、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成果,完善业务指导、考核管理、后勤保障等制度。深化县级纪委派驻(出)机构改革,加大综合派驻力度,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实施派驻机构每半年向派出纪委专题报告驻在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的制度,督促派驻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强化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为重点的派驻机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持续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坚持整改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两手抓,继续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持续整改、长效整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部分重点地方和单位开展巡视“回头看”,对已巡视过的地方和单位开展“回访督查”,督促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并以适当方式公开。对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进行系统总结、归纳提炼,形成制度成果。制定第十一届省委2017-2022年巡视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新一轮巡视全覆盖。督促市县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督能力。推进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扩大巡察覆盖面,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巡察。探索市州范围内的交叉巡察方法,提高巡察质量。

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准备工作。学习借鉴北京、山西、浙江试点工作经验,加强我省监察体制改革前期调研,结合湖北实际,研究论证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职责、组织架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内控机制和相关的法律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建议方案,为我省实施监察体制改革做好必要准备。

(六)继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进一步压实基层管党治党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党委和国有企业、大专院校党委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分类指导。加强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在基层党委和党支部的领导下,有效发挥纪委和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针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深入推进党务、政务、村(居)务等各领域办事公开,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规范基层集体“三资”特别是资产资源管理和处置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基层纪委办案协作区和交叉监督执纪制度,探索建立基层纪检工作信息员队伍,不断增强监督合力。

加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紧盯“小微权力”,严肃查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违规摊派和向救灾救济款物伸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扶贫脱贫领域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在全省开展基层执法和办事服务、土地征收流转、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充分发挥市县巡察作用,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县乡的督查,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国有企业、大专院校纪委要严肃查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招投标违规等问题,重点查处利益输送问题。

拓展“大数据”监督检查范围。认真总结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做法和经验,在巩固以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拓展到扶贫、教育、助残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将大数据等科技方式运用到监督执纪各项工作中,不断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七)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市、县、乡纪委已完成换届,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带头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领好班子、带好队伍。

加强能力素质建设。继续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针对换届后各级纪委新进人员较多的实际,把加强教育培训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提前谋划、分级分类、整体推进。举办第3期“反腐铁军特训营”,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统筹推进委厅机关、派驻纪检组、巡视机构干部交流轮岗。表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创先争优热情。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各级纪委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抓细抓实。继续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巡查,重点巡查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审查纪律情况。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围绕监督执纪各环节查找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强化对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审查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坚决查处执纪违纪问题,严防“灯下黑”。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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