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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长任长江宜昌段河长

发布时间:2015-11-16 05:13:35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唐宜贵)管河治河,宜昌大员上阵,誓保河流清澈,生态一流。13日,该市市长马旭明出任长江宜昌段河长,其他所有市政府领导及县(市)镇政府一把手均担任不同河流段河长。

  宜昌境内有长江、清江等大江大河,集水面积大于30平方公里的河流达164条,境内河流总长5089公里;有各类水库461座,总库容455亿立方米;现存天然湖泊11个,水域面积14平方公里。

  该市根据河道水系及管理体系,实施按河道级别和河道所在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覆盖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河道;河流上的水库、湖泊一并纳入所在河流“河长制”管理范围。

  据介绍,跨县(市、区)的主要河流,由市领导担任一级河长;流经区域的县(市、区)领导担任二级河长;流经区域的乡(镇、办)领导担任三级河长。跨乡(镇、办)的河流,一般由县(市、区)领导担任一级河长;流经区域的乡(镇、办)领导担任二级河长。不跨乡(镇、办)的河流,其河长设置由所在县(市、区)确定。

  河长是河流保护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督促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完成河流生态保护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河流保护与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宜昌市政府要求,“十三五”期间,宜昌的主要河流将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