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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4名县处级干部涉腐被双开

发布时间:2018-02-09 08:10:36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付志林通讯员黄轩)7日,黄冈市纪委曝光了4起县处级干部腐败案例,4人均被双开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胡清明,男,湖北浠水人,1962年4月出生,2014年12月任黄冈市住建委党组书记、主任。经查,胡清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有长期参加迷信活动、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等行为;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宋杨,男,湖北武穴人,1973年8月出生,2016年10月任浠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经查,宋杨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于智勇,男,湖北蕲春人,1957年6月出生,2015年8月任黄冈市国资委副调研员。经查,于智勇违反廉洁纪律和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张宏兵,男,江苏兴化人,1969年2月出生,2013年12月任龙感湖管理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政法委书记。经查,张宏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侵占公私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利,多次与服务管理对象“带彩”娱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上述4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均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收缴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