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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大事记 (1934-1936)
发布时间:2014-07-04 19:04:44来源:湖北电视台网站进入电子报

  1934-1936年

  1934年

  3月1日伪满政府和日本政府就伪满实行帝政交换公文。同日,“满洲国”改称“满洲帝国”,溥仪在长春称帝,年号“康德”。

  4月17日日本外务省情报部长天羽英二以对记者谈话方式发表对华政策的“非正式声明”,

  说日本在中国有“特殊地位”,不容许其他国家对华采取共同行动;维持“东亚和平秩序“为日本单独的权力,无须他国干涉;如果中国用以夷制夷的政策,日本唯有加以排斥,如果各国暗助中国抗击日本,日本亦不得不反对。

  10月21日日本召开首相、外相、藏相、陆相、海相五相会议,决定调整日华关系,“实现日、满、华三国互助合作”,使中国放弃反日政策,根绝排日运动。

  1935年

  1月22日日本外相广田弘毅在国会发表演讲,说要与中国“亲善”。日驻华使节据此于29日、30日先后会见汪精卫、蒋介石。2月22日,蒋介石发表谈话,认为广田“有诚意”,表示要“制裁反日行为,以示信谊”。其后,汪精卫也表示愿以和平方式解决中日间纠纷,并派王宠惠赴日会谈。2月27日,蒋、汪联名训令严禁反日活动。

  5月17日南京国民政府和日本政府宣布,双方外交关系由公使级晋升为大使级。

  5月29日日本天津驻军参谋长酒井借口中国国民政府援助义勇军孙永勤部队,向国民政府提出交涉,要求掌握在华北的实际统治权,同时从东北调遣日军入关进行武力威胁。

  6月9日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向中国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正式提出备忘录(日文为觉书),限3日答复。

  7月6日何应钦在与日方秘密会谈后,复函梅津表示接受全部条件,通称《何梅协定》。根据协定,中国在河北和察哈尔的主权大部丧失,禁止中国人民进行抗日活动。

  10月-12月日本制造“华北事变”。10月22月,日本在河北香河指使汉奸暴动,占据县城。11月7日,策动宋哲元等进行“华北五省自治运动”。11月25日,策动殷汝耕等汉奸在通州成立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宣布脱离南京政府。12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反而指派宋哲元等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由宋哲元任会长,以适应日本关于“华北政权特殊化”的要求。

  1936年

  1月21日日本广田弘毅外相发表对华三原则的演说,这三原则为:“日中提携、承认满洲国、共同防共”。

  5月6日日本和伪冀察政委会秘密签订华北防共协定”。协定规定。中国军队不得进驻冀察两省,日军驻扎华北铁路沿线,日本派人担任伪军的政治和军事顾问。

  5月12日在关东军的支持下,以锡林郭勒盟副盟长德穆楚克栋鲁普(德王)为首的内蒙少数上层分子,成立伪蒙古军政府。

  11月23日绥远驻军傅作义等部奋起抗击侵犯绥远省东北区的日本侵略军,收复百灵届(今内蒙古自治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这一事件被称为“绥远事件”。

  12月12日西安事变在中共中央的努力调停下和平懈决,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初步形成。17日,关东军发表声明,要求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反共防共政策。同日,日本外相声称,南京国民政府“如与张学良、杨虎城妥协,日本政府不能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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