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宋宇芳)2月9日,省公安交管局通报了今年1月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并就2月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做出研判。
1月份,全省共接报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40起,死亡90人,受伤328人,直接财产损失268.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7起、上升2.1%;死亡人数减少14人、下降13.46%;受伤人数减少53人、下降13.91%;直接财产损失减少322万元、下降54.52%。发生较大交通事故1起,死亡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75%;死亡人数减少14人,下降77.78%。
1月份,全省共接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8914起,同比减少449起、下降4.8%。
据悉,1月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辆间碰撞事故高发,占总数的59.71%。违法变更车道、违法会车、未按规定让行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全省因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共引发交通事故310起,造成81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1.18%和90%。同时,夜间死亡事故高于日间;周四死亡事故高发;无中心隔离的路段事故占多数。
通报分析了1月份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上升点和下降点。本月事故的主要上升点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掉头和未按规定让行引发的事故上升;轻型货车和摩托车死亡事故上升;雪天恶劣天气事故上升。主要下降点是:公路交通事故下降;货运和私用车辆事故下降;3年以下驾龄交通肇事下降。
通报对2月份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作出研判。2月份,临近春节,学生流、民工流、旅游流将持续形成高峰,大中城市的短途客运也会增多,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频发,特别是十堰、恩施、宜昌、林区等西部山区,道路结冰、降雪更为普遍,路面行车安全系数降低,交通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几率增大。加之春运期间,一些客运企业及驾驶人为追求经济利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将增多,给客运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同时,节假日期间民众走亲访友、文化活动增多,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以及农村摩托车违法驾驶也明显增多。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对公路客运和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管控力度,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作者: 编辑:田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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