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裴斌 通讯员吴祺 陶涛)7月21日记者获悉,武汉电视问政第五场所涉及企业违法排污整治、监管不到位,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不力,城市绿化管理养护不及时等3个方面的问题,共曝光20个问题。日前,武汉市治庸问责办对10个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函,认定16个问题存在问责情形,29名相关人员受到问责处理,涉及处级干部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给予组织处理23人次。余下2个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相关情况如下:
1、黄陂区甘棠镇肖家岗村多家养鸡场环境脏乱、违法排污问题。六指街肖家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万正清在村湾环境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到位,拟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六指街三井工作组总支书记肖兰安监管不力,拟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2、黄陂区长轩岭街院基寺水库附近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严重问题。长轩岭街环卫保洁中心保洁员刘兰,对该处清扫保洁不到位,黄陂区已对其进行处理。长轩岭街环卫保洁中心主任李洁对该垃圾填埋场环境管理不到位,拟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长轩岭街环卫保洁中心原主任王育刚对该垃圾填埋场环境管理不到位,拟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蔡甸区蔡甸街新农社区一家生猪屠宰场屠宰废物随意排放问题。蔡甸区牲畜屠宰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叶建军对武汉新农食品有限公司所产生的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不到位,拟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蔡甸区畜牧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代传恕,对屠宰办监管不到位,拟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
4、蔡甸区千山村废弃采石场大量堆放工业垃圾无人清理、部分垃圾焚烧污染环境问题。蔡甸区罗家村村党支部副书记姜行桥,分管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对罗家山采石迹地被偷倒垃圾的问题处置不力,负直接责任,拟给予其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蔡甸区奓山街环卫服务中心主任刘义松,对罗家山采石迹地被偷倒垃圾的问题处置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拟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
5、新洲区凤凰镇陈添奇村生猪养殖场违法排污问题。新洲区环境监察大队监管人员谢文年,对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监管不力,负直接责任,拟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新洲区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程正国,监管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拟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6、新洲区邾城街虹景新都小区附近的垃圾堆污水漫溢问题。邾城街清运管理所所长李飞,对该处偷倒垃圾清理转运不及时,拟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邾城街办事处副主任吴金胜,分管清运管理所,对该问题监管不力,拟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7、东西湖区生态示范奶牛场的污水随意排放、污染农田问题。武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三科科员王瑛对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督促整改力度不够,负有直接责任,拟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曾欣对该问题督促落实不够,工作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拟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8、东西湖区辛安渡农场通往郭家湾路边的垃圾堆长期无人清理、腐烂发臭问题。东西湖区辛安渡街城管所工作人员戴银辉作为该片区清运队负责人,未能及时发现该处垃圾随意堆放问题,负直接责任,拟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东西湖区辛安渡街城管所副所长黄春波,未能及时掌握片区环卫工作情况,监督管理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拟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东西湖区辛安渡街城管所所长钟卓润,对工作人员要求不严,组织领导不力,拟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
9、江夏区金港新区海口村上边邓湾170多亩农田被长山口垃圾填埋场的垃圾渗滤液污染问题。7月13日,武汉市环保局会同江夏区环保局对江夏区金港新区海口村上边邓湾龙塘水库和长山口垃圾填埋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水质取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该水库水质确实受到污染,污染来源不是长山口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水库水质受其上方采石场及周边山体地质环境影响可能性较大。市环境监察支队在对该垃圾填埋场的管理上依法依规开展了日常环境监管和执法工作,不存在问责情形。
10、金口街金凤凰纸业公司随意向猫子山倾倒工业垃圾、污染严重问题。江夏区水务局水利实业开发总公司经理雷建龙,在管理上述废弃矿区存在失职行为,没有尽到巡查发现、管理制止和向相关领导报告的责任,拟给予雷建龙党内警告处分。江夏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叶伟、靖选正在执法过程中巡视、检查和监督不够,负直接责任,拟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队长何友富虽然多次对金凤凰纸业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但没有有效制止企业违法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拟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区环保局分管副局长黄祥胜,对该问题监管不够,负重要领导责任,拟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1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硃山采石场26家汽车配件厂的工业垃圾无法处理问题。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监管人员郭严,对该处企业违法倾倒垃圾问题监管不到位,负直接责任,拟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分管副局长朱玉光,对该问题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拟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12、东湖风景区青王路数百米路段绿化带树木枯死、杂草丛生,周边施工队木板、钢板随意堆放,破坏绿化无人管理问题。该处施工企业为武汉桥建集团,对该企业违规行为将移交市城投集团处理。东湖风景区园林局青王路段绿化养护管理直接责任人王耀明对该处绿化监管不到位,拟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东湖风景区城管局渣土中队中队长肖涛,监管不力,拟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
13、洪山区杨春湖公园杂草丛生、绿化遭破坏、垃圾随意堆放等问题。洪山区园林局技术科张凯,分管该处园林绿化工作,对市城投集团建兴公司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未进一步采取监管措施,对洪山区园林局有关工作要求执行不力,拟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14、京汉大道、利济路、循礼门、宝通寺、康居四路等路段绿化养护不及时、毁绿等问题。上述部分路段仍处于建设期,且相关园林部门依法及时履行了职责,不存在问责情形。
利济路树桩未清理取出、树木未补栽问题属实。硚口区园林局绿化养护队利济路路段养护路段长朱五毛在利济路绿化管理中未能执行养护管理标准,工作不到位,拟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硚口区园林局绿化养护队副队长王冲,监管不到位,拟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
15、黄陂区六指街雨台山天种养猪场违法排污问题。2014年6月、2015年4月、2015年7月,黄陂区环境监测站均对雨台山公司处理设施排放口水源进行了调查和采样分析,监测结果分析表明,该公司排放的废水通过处理后达到《畜禽养殖业废水排放标准》。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16、新洲区凤凰镇关圣村东泰畜牧公司生猪养殖场污水随意排放问题。经查,该公司已配套建设了沼气设施和沼液贮存池,厂区已实行了雨污分流、粪水全部进入沼气池,没有外溢。电视问政曝光视频实为该公司沼液正排入该场流转土地内一个用于消除和接纳畜禽养殖场污染物的坑塘。新洲区环保局将东泰公司纳入重点日常监管范围,每月对污染处理设施和场区周边进行一次检查,依法履行了相关职责。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17、武昌区中南路中北路地铁站A、C出口附近,只见树坑不见树、无行道树问题。因目前正值夏季,天气炎热,不利于行道树的成活,为避免浪费、做到科学种植,施工方计划在今年10月的适宜季节再进行栽植。同时,针对已建好的绿化带中有近20棵树木枯死问题,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已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并在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站红黑榜上予以公布,取消当年优质绿化工程评选资格。因该处为在建工程,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18、青王路落雁景区段行道树被毁坏问题。武汉铁路局武汉桥工段根据铁路安全规范,采取的安全措施,目的是防止水土流至铁路,避免枝叶阻挡列车通行。该处水泥墙位于道路维修改造施工红线范围外高铁线路保护范围内,不存在毁绿行为。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19、新洲区双柳街中东磷化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料随意堆放、污染河流,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处理不到位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20、汉南区武汉典金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超标排污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作者:罗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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