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最初是湘鄂赣三省联手谋求全国区域发展新增长极,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等合作打造的国家规划重点地区,又称“中三角”。
1提出战略
2006年4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出台。
此后,湖北武汉城市圈、湖南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安徽皖江城市带获批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2009年9月
国务院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形成沿长江、陇海、京广和京九“两横两纵”经济带,积极培育充满活力的城市群。
之后相继出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0年12月
国务院印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由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主体构成的“长江中游地区”等被列为“国家重点开发区域”。
2012年2月
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和江西南昌三省省会城市举办首次会商会,共同签署《加快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合作协议》。
2012年8月
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2012年12月
区域发展与改革座谈会在江西九江召开,安徽进入长江中游城市群阵营。
2全面推进
2013年2月
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首届会商会在武汉召开。
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安徽合肥、江西南昌签署《武汉共识》。标志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进入到全面推进阶段。
2013年9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武汉组织召开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前期工作会议,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进入实施阶段。
2014年2月
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二届会商会在长沙举行。
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安徽合肥、江西南昌签署《长沙宣言》。
2014年9月
国务院印发《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把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成为引领中部地区崛起的核心增长极”。
2015年2月
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三届会商会在合肥举行。
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安徽合肥、江西南昌签署《合肥纲要》。
2015年3月
政府工作报告将长江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要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
3规划出台
2015年4月
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作者: 编辑: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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