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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昨通报曝光:监督不力 5名纪检干部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5-07-16 17:05:48来源:湖北日报进入电子报

图为:不抓老鼠的猫 漫画:万璇

  湖北日报讯 记者 杨宏斌 实习生 程超 胡程平

  我省绝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勇担监督责任,在正风反腐中敢于“亮剑”,善于出拳,取得了打虎拍蝇的辉煌战绩。然而,也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担当精神不强,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不敢得罪人;还有的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他们被群众笑称“不抓老鼠的猫”、“懒猫”、“病猫”。

  落实“两个责任”,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我省把“问责之鞭”挥向了“不抓老鼠的猫”。

  昨日,省纪委对5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5名纪检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荆门市房管局

  7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

  纪委书记受党内警告处分

  刘建农在担任原荆门市房地产管理局、荆门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期间,该局7名党员干部先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刘建农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枝江市人民法院

  4名工作人员办假案

  纪检组长受行政警告处分

  张华在担任枝江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期间,该院4名工作人员办理多起虚假诉讼案件,受到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张华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红安县交通运输局

  乡村公路段违规配公车

  局纪检组长停职检查

  胡习栋在担任红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纪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期间,红安县乡村公路管理段发生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胡习栋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实行召回管理,停职检查。

  竹山县工商局

  局长违规操办收受礼金

  局纪委书记受党内警告处分

  竹山县工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超对该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继宏在乔迁新居、为其母治丧期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问题,不仅不提醒、不劝诫,还带头参与。黄超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石市金山街道办事处

  辖区多名村干部违纪违法

  纪工委书记行政撤职

  黄幸福在担任黄石市经济开发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期间,下辖的多名村支部书记、村干部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受到查处。黄幸福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且对有关违建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深刻反省

  受处分干部给记者发来短信:

  这件事警醒了我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省纪委当日通报的5位纪检干部中的一位——竹山县工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超,请他对自己受处分一事谈谈看法。傍晚,他给记者发来了长长的一条短信,诚恳地表示:自己没有尽到责任,应当受到处分。

  黄超在短信中说,“我在接受调查组问话时,深刻反思自己。我说:身为纪委书记,在原工商局长刘继宏违规操办乔迁、儿子升学、岳母过世等事宜上,我没有尽到提醒和劝诫的责任,应当受到处分。”“此事也告诫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纪律挺在全体党员面前,不管是纪委书记还是普通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纪委书记没有尽到监督责任照样要处分。”黄超说。他认为,此事再一次警示自己和其他纪检人:必须牢记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抓早、抓小,要抓“第一次”,把好监督关,才能防患未然。

  黄超说,“这件事也警醒了我,纪委书记不仅要处处从严要求自己,还得时时从严要求其他党员,还得从严监督班子成员,切实把纪委的监督责任履行到位,这样才不会给党造成损失、给单位造成损害。”

  干部感言

  不律己不作为,就在纪委呆不住

  昨日,省纪委的公开通报,在全省纪检干部中引起很大震动,看到“同行”受处分,内心也敲响警钟。

  黄冈市某县纪检监察干部闻文:

  过去我认为纪检干部是监督别人,没人监督自己。现在看到自上而下开始对不能执纪监督问责的纪检干部动真格问责了,处理起来毫不客气,感到压力巨大。纪检干部必须自身过得硬,敢抓敢管,有所作为,否则,在纪委呆不下去。

  黄石开发区金山街办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易军:

  看到我们街办原纪工委书记黄幸福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处分,省纪委也将此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我感觉从上到下对监督责任的落实抓得越来越实,越来越严。我一定引以为戒,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枝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永生:

  学习了省纪委的通报,进一步提高了对自身职责使命的认识。我们基层纪检监察机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位,找准角色定位,勇于担当、敢于执纪,当好纪律“守门员”和党的忠诚卫士。

  专家谈

  省社科院副院长秦尊文:

  省纪委问责纪检干部不手软,这就促使各级纪检干部查处本部门、本单位各种违纪案件不懈怠,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不松劲,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

  当前少数基层部门(单位)的纪委(纪检组)形同虚设,老虎成为病猫,贪官不怕纪委(纪检组)。大家如果希望中国成为雄狮,就需要各级纪委成为能抓老鼠的“黑猫警长”。让纪委告别病猫吧!

  中国监督学会理事、武汉大学廉政中心副主任李斌雄:

  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体现了监督者也要受监督,监督者失职也要被问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专门机关,对他们的失职行为,问责应当更加严格。

  链接

  去年以来查处的其他典型案件

  去年以来,我省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依纪问责,做到了“真兑现”、“硬挂钩”,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

  州国资委党组违反财经纪律

  纪检组长没提反对意见

  2013年,为提高单位职工的福利,恩施州国资委党组会研究决定,该单位19名干部职工按照每人2500元的标准共报销外出考察学习费用47500元。恩施州国资委纪检组组长腾建华对党组作出违规决定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14年12月24日,恩施州纪委给予腾建华党内警告处分。

  乡民政办主任大操大办

  乡纪委书记被诫勉谈话

  2014年7月13日,五峰县采花乡民政办主任邓继军为其子违规操办婚宴,收受服务对象及非亲戚人员礼金17550元,同时存在利用职务之便长期占用公款、虚开发票套取公款、公款私存等违纪问题。采花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唐军落实监督责任不力。2014年11月4日,五峰县纪委给予唐军诫勉谈话处理。

  街办违规发放津补贴18万元

  纪工委书记被诫勉谈话

  2014年1月至7月期间,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办事处违规发放禁鞭加班费、“两会”维稳工作补贴、城管巡查工作补贴和创卫劳动补贴等,共计人民币18万元。2014年11月26日,青山区监察局给予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厂前街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何金钗诫勉谈话处理。

  电视问政曝光后监督不力

  汉阳纪委书记被通报批评

  2014年7月2日,武汉市“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的电视问政节目,曝光了汉阳区汉江村还建小区手续不全、新区公园维护管理不善等问题。汉阳区纪委仅仅根据相关单位上报的材料形成调查报告进行回告,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定性意见等问题。汉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晏宇桥未组织力量调查,并同意上报。武汉市纪委对上述问题调查后,发现汉阳区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应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晏宇桥作为区纪委书记,没有正确履行监督责任。当月,武汉市纪委给予晏宇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

  安监局将考核奖金打入个人账户

  纪检组长被诫勉谈话

  2013年12月,荆门市安监局将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检查考核优秀单位奖金违规打入个人账户,在会议费中列支酒类费用。张家喻作为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落实监督责任不力。2014年4月1日,荆门市纪委给予张家喻诫勉谈话处理。

  庇护干部午餐饮酒

  镇纪委书记被免职

  2014年9月18日,黄石市开发区太子镇工会主席陈洪坤午餐饮酒,黄石市纪委暗访组要求镇纪委书记徐欣开履行监督责任,对陈洪坤午餐饮酒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徐欣开再三推诿,拒不履行监督责任,并以感冒闻不到酒味为由,庇护当事人中餐饮酒事实,影响恶劣。2014年9月22日,黄石市开发区党工委给予徐欣开免职处理,调离纪检工作岗位。

  省地税局纪检组长被免职

  去年以来,省有关调查组发现,全省地税系统存在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规修建办公楼、违规配备公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多次要求整改不见成效。许国勇作为省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有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上月26日被免职。

  洪山纪委书记受警告

  今年1至5月,省有关检查组发现洪山区部分党政机关多次发生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吃喝等问题。时任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杨琼鹏落实监督责任不力,6月18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襄阳市公安局纪委书记被免职

  襄阳市公安系统有多名公安局长,因涉及原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夏先禄严重违纪违法案(已移送司法机关)被免职和立案调查。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樊信炳落实监督责任不力,今年5月26日被免职。

  进一步把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湖北日报讯 本报评论员

  昨日,省纪委召开全省落实监督责任推进会,会上通报了5起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要强力推进,监督责任也必须紧紧跟上。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成绩面前,我们也要保持足够的清醒。监督执纪工作中,在思想认识、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惩治腐败、纪律建设、体制改革和“三转”、自身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从昨日公布的5起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看,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依然任重道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王岐山同志也多次指出,“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把纪律挺在前面,意味着正风反腐不但不会降温,而是要求更严了,标准更高了,力度更大了;意味着不管是大问题还是小问题,只要违反纪律,都要予以追究;意味着党委的主体责任更大了,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更重了。

  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在“真、严、铁”三个字上下功夫。“真”就是真担当、真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该诫勉谈话的诫勉谈话、该纪律处分的及时给予处分、该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就移送司法机关,敢唱“黑脸”,真当“包公”。“严”就是严监督、严处理,对发现的小问题、大问题,用更严的态度、更严的标准、更严的举措履行好监督责任。“铁”就是建铁军、守纪律,建立起铁血丹心、纪律严明的纪检“铁军”队伍。

  下半年,各项工作进入加速冲刺阶段,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要继续加压使力,协助党委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要继续深化坚持,巩固和发展作风建设新常态;要继续高压反腐,深入推进纪律审查工作;要继续探索创新,着力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继续抓深抓细,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基础性工作。勇担监督之责,提升监督之能,管好监督之人,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提供坚强保证。

  权威声音

  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省纪委昨日发出的通报指出,对5起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彰显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的坚定决心,充分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责任上肩、压力常在,坚决把监督责任担起来,牢固树立“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把监督责任落细、落实、落到位。必须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把纪律规矩严起来,改变惯性思维,把纪律和规矩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把大量的工作放在抓早抓小抓经常上,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必须坚持应追必追、追必到底,坚决把追责问责硬起来,敢问责、愿问责、严问责,把该打的问责“板子”狠狠打下去,真正把问责挺在落实监督责任的前面,让问责形成常态、形成声势、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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