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王荣海)昨日,省两会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聚焦法治湖北建设。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省委政法委、省政府法制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法治湖北建设情况。
省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3月,我省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试点内容包括: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体制等。
湖北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已获中央政法委批准。今年1月起,我省选择武汉、襄阳、黄石、恩施等4个市(州)的24个法院、检察院进行为期半年的第一批试点,今年下半年在全省全面铺开。
与外地相比,我省试点方案的最大亮点,是将改革政策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针对基层司法人员待遇低、保障差,人才进不来、留不住的现实,改革方案提出,在岗位津贴和法官、检察官员额比例、职级待遇、经费保障等方面,向基层法院、检察院倾斜。今后,上一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原则上要从基层法院、检察院逐级遴选;面向社会选拔的法官、检察官,原则上要先在基层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再逐级选拔。
另外,我省还将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法治建设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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