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胜花灯也称“彩灯”、“幺姑灯”,源起于清朝中期,是产生和流传在泸县得胜镇仁和村的一种以舞为主、演唱为辅、群众自娱自乐的民间舞蹈,至今已有300多年历史。当地人民群众每逢节庆贺岁、结婚嫁娶时,都会表演得胜花灯。得胜花灯是流行在泸县境内的一项传统的民俗民间演唱艺术,具有源于劳动、历史悠久、内容和形式高度和谐,雅俗共赏,群众喜闻乐见等基本特征。得胜花灯于2010年列入四川省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
泸县得胜镇位于四川省泸州市以北25公里,是四川省有名的花灯艺术之乡。得胜镇人杰地灵,钟灵毓秀,历史文化积淀和底蕴丰厚,现代文明程度高尚,这为当地花灯艺术的产生、发展和传承铺垫了极为扎实的基础,营造了极为广博的空间。而泸县最负盛名的,自然当属得胜花灯。泸县得胜花灯传播到了泸县十九个镇,以及重庆市永川市、荣昌县,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自贡市富顺县,内江市隆昌县等部分地区,流传范围甚广。
泸县得胜花灯是外来表演艺术形式,据传人钟定坤讲,得胜花灯是他的太曾祖钟渭龙自广东带来的。钟渭龙入川后,居泸县会文乡,当时正值清朝乾隆年间,社会安宁,人民生活安康,川南的婚嫁也成为民间百姓的一件大事。他把当时所唱的民间曲调,结合川南的锣鼓、胡琴、唢呐伴奏,形成了演唱的基本腔调,配合流传在川南的驼子、跛子、麻子、三花脸、么姑等人物形象,丰富了得胜花灯的表演形式。经过300多年世代传袭和发展,现已成为了有固定唱腔、有伴奏乐曲、有唱词、有基本表演套路的汉民族民间舞蹈艺术形式,成为了烘托节日氛围、贺岁庆节、婚丧嫁娶的一种广场民间歌舞表演活动,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
经过传承人发展提高,形成了现在的较为有舞蹈体系、有舞蹈套路、有固定唱腔的汉民族民间舞蹈表现形式。花灯的表演分别由演和唱两个板块构成,以演为主,以唱为辅,互为衬托,场面甚为热烈,气氛非常活跃。演唱者扮作小生、老生、小旦、老旦和小丑,手提各种宫灯,或持打击乐器,边唱边演。加上队形变化或嬉戏调侃,或相互交流,表演淋漓尽致。得胜花灯有固定的唱腔,根据演唱内容分为高腔、平腔和花花腔,板式分为慢板、快板、数板、急板。唱词内容有抒情的,也有叙事的,有流传久远的段子,也有根据演出现场临时口编的。其婉转动人的优美唱腔、浓郁的乡土气息和灯戏兼容的独特民俗风格折射出当地的人文风采
得胜花灯起源于劳动,表现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情态,见证了泸县多少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的历史。既有汉民族民间音乐艺术形式发展和文化繁荣的重要价值,又是研究泸县社会发展进程的重要历史依据。得胜花灯之所以能流传至今,其主要原因就是内容和形式的完善结合,高度和谐。
(作者: 编辑: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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