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6.3%,比年初下降0.3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4.14%,比年初下降0.22个百分点。”自治区金融办主任姜华兴奋地说:“经过近一年的攻坚克难,内蒙古自治区落实去杠杆任务初显成效,贷款利率、贷款不良率都有所下降是这一成效的集中体现。”
与此同时,来自自治区统计局的另一组数据也进一步佐证了这一成效的巨大:1—10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2.6%,比上半年下降0.5个百分点。
“在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国内经济结构改革任务繁重、动力转换任重而道远的形势下,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欠发达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规模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能保持在62%—63%之间,并且呈下降趋势,这个成绩的取得实属不易。”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去杠杆工作,专家赞赏有加。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坚持稳妥有序、分类施策的工作措施,合理把握去杠杆的节奏和速度,优化全社会融资结构,充分发挥金融去杠杆的引导和支撑作用,在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多措并举的合力下,开创了去杠杆工作的良好局面:
——金融业稳定较快的增长,为去杠杆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据人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的统计数据显示:1-10月,全区社会融资规模1881.69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452.04亿元;截至10月末,全区人民币贷款余额19041.1亿元,同比增长14.6%,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周期中,要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因此,保持稳健的货币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把钱投到实体经济中,做到有效信贷投放是非常重要的。”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行长肖龙沧说。
为实现信贷资金的有效投放,内蒙古自治区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对钢铁、有色、建材、煤炭等行业中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帮助有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
——支持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有效降低杠杆率。
今年以来,自治区金融办、人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进一步鼓励商业银行完善并购贷款业务,扩大并购贷款规模,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多种方式,大力扩宽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对于包钢、伊东等重点企业,积极推动其资产负债的优化,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转换授信品种、延长贷款期限、调整还款计划、变更授信主体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债务重组,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同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用足用好现有核销政策,截至10月末,全区共清收和处置企业不良贷款291.1亿元。
——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想方设法帮助企业扩大自有资金。
大力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截至目前,包商银行、金谷农商行已分别发行14.1亿元、5.2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同时,积极推动全区企业利用人行牵头组织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通过质押应收账款获得融资,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截至10月末,该平台累计注册用户1678户,累计融资金额623亿元。
引导企业运用好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人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支持企业用好用足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试点政策,充分利用好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截至9月末,累计为5家企业集团办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累计发生业务16.2亿元。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大直接融资的力度。截至10底,全区企业直接融资753亿元,新增新三板企业29家,创出了到目前为止内蒙古自治区新三板发展最快的速度。
金融去杠杆全力以赴,政府债务管控不遗余力。日前,经自治区政府授权,自治区财政厅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成功公开招标发行了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第五批一般债券和第三批专项债券共计210亿元。本批发行的债券全部为置换债券,主要用于自治区各级政府偿还到期债务。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新的机遇和挑战迎面而来:日前,《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的出台,为内蒙古自治区下一步去杠杆工作明确了新的方向和工作重点。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关于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更为企业去杠杆提供了重要遵循。
“把杠杆率看作了一个分数,降低杠杆率一方面可以减小分子,另一方面也可以做大分母。所以,企业去杠杆在优化债务结构的同时,要扩大有效资产。降低企业杠杆,企业的内在动力至关重要。”对于企业去杠杆,肖龙沧的分析一针见血。
“松柏之质,经霜弥茂。”虽然内蒙古自治区去杠杆之路还很艰辛,但是经历一番风霜后,前景必定更加光明。(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王连英)
(作者: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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