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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宪法忠诚 向人民承诺 省人大会议首次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
发布时间:2016-02-02 06:53:07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图为:宣誓现场。 (记者 张朋 摄)

  湖北日报讯 (记者翟兴波、彭小萍、通讯员朱博)“现在,进行宪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昨日上午11时8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后,铿锵有力的誓言在洪山礼堂8号会议室响起。这是我省人民代表大会首次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主持宣誓仪式。

  高悬的国徽下,刘源超、杨有旺、曲颖、马建中、周旭光、胡志强、彭丽敏等7位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身着正装,迈着坚定的步伐依次走到宣誓台前,面向国徽,左手紧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在出席宣誓仪式的代表和新闻媒体见证下,高声诵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铮铮誓言,宣告着对宪法的忠诚、对人民的承诺。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宣誓过程时长3分钟。“这是一个神圣的时刻,宣誓过程虽短,但要用一辈子去践行。作为省人民代表大会组织的首批向宪法宣誓的国家工作人员,心情特别激动。”仪式结束后,7位宣誓人员一致表示,将把誓词铭刻于心,依法履职,让法治成为信仰,勇于担当,不辜负全省人民的信任和期盼。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增强被任命人员尊崇宪法、忠于宪法、落实宪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

  据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从今年1月1日开始,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将成常态。今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曾两次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作者:翟兴波、彭小萍、通讯员朱博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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