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2014年为例。2014年初,在首次和第二次中央深改小组会议上,习近平分别强调“一年之计在于春”,“起跑决定后程”;2014年年中,在第四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为今后几年改革开好头”;当年底,在第八次会议上,习近平总结展望道,“明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 ,“要巩固改革良好势头,再接再厉、趁热打铁、乘势而上”。
盘点全面深改开局之年,审议通过的各项会议文件,同样可以发现“年初规划、全年督促、年底总结”的规律。
2014年1月22日,中央深改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将改革任务分解为336项重要举措;2014年2月28日,中央深改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明确了2014年改革的任务和重点。
秋天,2014年8月18日,中央深改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总结现有深改成果,并为未来7年全面深化改革绘制了完整系统的“施工图”。
年底,2014年12月30日,中央深改小组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结报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等,并指出,2014年确定的80个重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此外中央有关部门还完成了108个改革任务,共出台370条改革成果。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认为,中央深改小组的成立更具权威性,能够保证改革的设计、协调、推进和监督每一个环节的落实,有助于确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落地生根:
顶层设计与试点推广结合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为期4天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曾提出了全面深改的“时间表”: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中国改革既要顶层设计,也鼓励不同区域差别化探索。在中央深改小组会议中,“试点”是高频词汇。据本报统计,27次会议上通过的以“试点”为名的方案或意见,至少32份,跨度涵盖巡回法庭、公立医院改革、公益诉讼等诸多领域。
(作者: 编辑:高梦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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