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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访谈之二:反腐败,重整行装再出发

发布时间:2018-01-22 08:33:21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图为:1月17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杨宏斌与受邀嘉宾胡婷婷(左二)、王冰(右二)、马旭辉(右一)一起进行访谈节目直播。(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梅涛 摄)

  

  图为:去年夏季,红安县纪委干部深入田间地头,查找扶贫领域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问题。(视界网 刘院平 摄)

  

  图为:近日,十堰市纪委派出5个明察暗访组,深入精准扶贫一线,通过查工作台账等狠抓正风肃纪。(视界网 陈燕 摄)

  

  图为:1月8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干部到该县长乐坪镇月山村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初核,途中车辆雪地打滑,众人合力将车推上陡坡后继续前行。(视界网 李章龙 摄)

  

  利川市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寸不让、露头就打。图为该市纪检干部在凉雾乡小青垭村倾听群众意见。 (视界网 何文旭 甘娜 摄)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杨宏斌 李思辉 通讯员 李成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

  经过几年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滋生腐败的土壤没有完全清除,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在近日闭幕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为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注入了新动力。

  反腐败斗争如何更加体现全面、从严?反腐败斗争如何更加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在反腐败斗争中如何更加严管干部队伍?1月17日,湖北日报“新时代湖北讲习所”全媒体访谈节目邀请纪检监察干部和专家深入探讨。

  聚焦一个“全”字

  更加体现全面从严

  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讲话时,再次强调反腐败“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全会部署反腐败工作时,聚焦了一个“全”字,即更加体现全面从严。请各位嘉宾对此谈谈看法。

  胡婷婷: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就在“全面”,也就是要管全党治全党。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监察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把“全”字落到了实处,强调“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过去,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受职责权限的限制,监督对象还没有实现全覆盖,客观上还存在一定的监督空白和盲点。党中央着眼于这个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部署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改革试点工作正在全国推开。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湖北省、市、县三级党委、纪委及各相关部门都全力以赴、蹄疾步稳推进此项改革。目前,全省市、县两级监委均已挂牌成立,省监委班子成员也将于1月底在省人大会议上产生,省监委届时将正式挂牌成立。省监委成立后,我省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察对象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主持人:旭辉同志,你既是宜城市纪委书记,又是新当选的宜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请谈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全覆盖的体会。

  马旭辉:宜城市监察委员会去年12月25日正式挂牌。任监委主任后,我主动调整监督监察视角。

  过去,深入基层调研时,主要是紧盯党组织及党员干部有没有违规违纪行为;现在,还要紧盯基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比如非党员教师、非党员村医,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比如调解员、网格员等,他们都是我们监察的对象。监察的对象增多了,监察的范围更广了。

  我们在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去年一共有27名非党员教师把自己的子女作为贫困学生申请资助;19名非党员村医把自己的农合卡借给他人使用,多次刷卡套取新型合作医疗基金。这些非党员教师、村医过去不是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现在,监委正对他们的违纪违规甚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置。

  王冰: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是确保政治生态山清水秀的重大举措,是确保老百姓对党保持信任、信心、信赖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的一个表现。

  聚焦一个“民”字

  更加体现维护群众利益

  主持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反腐败工作时,聚焦一个“民”字,就是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反腐败斗争,再次强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会还传递反腐新动向,强调“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请嘉宾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马旭辉:反腐为民,深得人心,二次全会公报更加体现了反腐斗争维护群众利益的鲜明特点。去年,宜城市纪委立案275件,同比增长5%,重点查处了扶贫领域、卫生、教育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同时,信访举报量下降30%,由此可以看出群众对反腐败的认可。

  胡婷婷:“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老百姓感受最深的,也是最深恶痛绝的。全会报告指出,“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这一提法是中央纪委历次全会报告中首次提出的。它体现了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执纪理念。

  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看,有的党员干部充当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全会提出的这一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反腐败斗争实际,将对进一步纠正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产生更好作用。

  王冰: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是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环节。以往说到反腐,一些人往往关注打了多少只“大老虎”,查处了多少副部级以上高官、多少厅局官员,这些当然很重要。但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他们对各种基层的腐败,对身边的村霸、路霸等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等,感受往往更深切。中央纪委的新提法、新要求,传递了“任何胆敢包庇黑恶势力的公职人员都要被坚决查处”的强烈信号。中央纪委的新提法、新要求,体现的既是对民心民愿的积极呼应,也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巨大决心和坚强魄力。

  聚焦一个“管”字

  更加体现对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

  主持人: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反腐败工作时,强调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既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又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全会还强调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这“三关”中,“形象关”是首次提出吗?

  胡婷婷:“形象关”确实是中央纪委全会报告第一次提出。十九大报告提的是“打铁必须自身硬”,之前是“打铁先要自身硬”。“必须”二字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严更高的要求。此次把“形象关”纳入“三关”,就是贯彻十九大报告对党员干部更高更严要求的具体体现。

  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力量,在各地各单位、各级党组织发挥带头人、领头雁的作用,领导干部的形象好不好,会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产生影响。更重要的是,会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所以说,全会提出“形象关”,是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洁政府建设,着眼于把各级领导干部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

  王冰: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首次提到“三关”,特别是“形象关”,令人耳目一新。党员干部的形象非常重要。以前,少数党员干部形象确实不佳,有的是台上一套台下一套的“两面人”,有的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可为什么他们中有的能够长期任职,甚至带病提拔?因为一些地方没有把“形象关”运用到党员干部的评价考核体系中去。此次,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首次提出“形象关”,关注到党员干部的形象问题,关注到领导干部内在的、本质的、真实的形象和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印象、在老百姓口中的口碑。关注“形象关”后,我预计会陆续有一些地方把民众口碑纳入到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价和提拔中,这将是管党治党的又一个重大突破。

  马旭辉:对党员干部的形象问题,我们基层感受较深。比如,以前少数党员干部大吃大喝、酒后失态的现象,公车私用、搞“车轮上的腐败”现象等,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正风肃纪,比如宜城,现在是公务接待全面禁酒禁烟,刹住了吃喝风,党员干部的形象越来越好。党的十九大后,我省各级又推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对干部管得更严了,这是对党员干部好形象的再深化,必将进一步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主持人:学习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作为一名基层纪委书记兼监委会主任,旭辉同志对今后工作有哪些打算?

  马旭辉: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基层纪委、监委将狠抓贯彻落实。将抓好三个“紧盯”,即紧盯“关键少数”,紧盯“要害岗位”,紧盯“基层蝇贪”,深化标本兼治,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

  主持人:“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精准有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反腐败,重整行装再出发。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大胜利,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访谈嘉宾

  省纪委研究室副主任 胡婷婷华中科技大学教授 王 冰宜城市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 马旭辉

  链接

  我省各市州、县市区监委全部产生

  截至2018年1月13日,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99个县市区全部依法产生监察委员会。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在湖北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党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党委书记亲自抓、精心组织指导,人大、纪委、检察机关等相关方面密切配合,确保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组建监察委员会,实现监察委员会和纪委合署办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

  根据国家监察法(草案),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下列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1、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来源:中央纪委官网之《速读国家监察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