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1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获高票通过。这是长江经济带地方人大第一件关于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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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出台决定呵护“母亲河”

2017年1月21日,经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全体会议表决,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宣布,《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获高票通过。【更多】

蒋超良:推进湖北“建成支点 走在前列”

蒋超良指出,要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强化政绩考核绿色导向,健全绿色发展法制保障,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