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现场,市民欣赏展出的精美宫灯。南方日报记者 李细华摄
9月22日上午,由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网信办主办,广东省振兴传统工艺工作站具体执行的“喜迎十九大?文脉颂中华?广东篇”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型网络传播系列活动之“家国同庆人月圆——广东省振兴传统工艺工作站系列活动”,在广州289艺术园区岭南活力非遗艺术馆正式启动。(9月23日《南方日报》)
这是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辉煌历史,铭刻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其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保持世界文化多样性,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和人类共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非遗资源大省,广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为之付出不懈努力。一则出台法规政策。2011年,通过了我国《非遗法》出台后的国内第一部地方配套法规即《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紧随其后《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承人评选办法》、《广东省文化厅关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陆续出台,为加强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则加强经费保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情况。自2006年起,广东每年安排150万元经费用于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普查、认定和申报工作;2008年至201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正式列入省财政年度经费预算,每年拨出专项经费1000万元用于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12年起,增加到1500万元,2015年为1883万元,2016年为3000万元。此外,广东还注重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粤剧、潮剧等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集资,分别筹得6000万元以上的发展资金。充分的资金投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基础。
三则加大补助激励。近年来,广东一方面积极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在国内外重大活动中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另一方面更加注重加大对相关项目和传承人的补助激励力度。比如,从2016年起,广东提高了对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补助额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传承补助经费各1万元,即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将获得3万元、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将获得2万元的传承补助。
实干有为,奋斗即成。自2003年起步以来,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机构逐步建立健全,保护工作经费逐年有所增加,保护工作队伍日益壮大;各级文化部门依托重大庆典活动、节假日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展示、展演活动。经过10余年的保护实践,广东非遗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资料显示,目前广东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逐步科学、规范和完善。现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四项:粤剧、古琴艺术(南派)、剪纸、皮影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含扩展类项目,以下同)147项、省级608项、市级1100项、县级1888项。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今年7月,广东省首家省级平台型非遗工作站“广东省振兴传统工艺工作站”在289艺术岭南活力非遗艺术馆挂牌成立,为振兴传统工艺探索“岭南路径”迈出了重要一步。
孤行者难举,众行者易趋。非遗的传承不能单靠少数人的力量,更需要全社会尤其是年轻人的共同参与。据悉,本次活动是积极探索非遗全媒体报道的又一尝试,报道将聚焦近年广东年轻人自觉传承非遗的案例,展现岭南新生代的创新思维与文化情怀,揭示岭南非遗的“活力之源”。可以想见,这将让更多青少年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在他们心中播下非遗传承的“种子”,进而在全社会推动更多的人与传承者一道,坚守民间文化阵地,保护文化遗产,守望精神家园。(南方网徐江)
(作者: 编辑:瞿祥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