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中强调的这“两个牢牢把握”,是我们谋划和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
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五年来,经济下行压力下各项民生指标逆势上扬,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这印证着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的执政理念,兑现了“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的坚定承诺,彰显着“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价值追求。
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国内和国际等的结合上进行思考,从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方位上来思考,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出发进行思考,得出正确结论。
当代中国的最大国情、最大实际就是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这个最大实际。同时,又要更准确地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断变化的特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继续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好解决我国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更好实现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更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全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一步步实现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确保如期建成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全面小康社会,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社会全面进步的目标前进。 (据新华社北京2日电 载3日《人民日报》)
(作者: 编辑:连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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