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陆平,今年73岁,在英山县人民法院工作了32年,先后40多次获得省市县法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优秀调解员”等荣誉。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亲身经历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巨大变化,取得的巨大成就,真是感慨万千。当年简陋的法庭、落后的交通工具、艰苦的办案环境一去不复返了。
1973年,英山县人民法院恢复了。当时,法官下乡办案大都是骑自行车,一个法庭只有一部摩托车,以送达文书为主。法院也没有照相机、摄像机等器材。
我在英山县草盘地镇草盘法庭工作了14年。1978年春天,草盘法庭辖区的星光村一组20多名农民为了山地森林的界限问题,与隔壁乡镇农民发生冲突,发展到多次打群架的程度。20多名农民到法院联名提起诉讼,要求法庭划分森林界限。为了达到案结事了,调解一案教育一方的目的,法庭决定到森林中现场开庭。
那时的法庭只有一个庭长和我一个书记员,庭长看我年轻,有意锻炼我,就把这个农村纠纷案件让我一个人前去处理。
那天,我和原告被告一起来到山上,双方还来了80多人到现场观看,看我怎么样处理这个案件。
我一到现场,查看了整个森林的面积,询问双方原来的大致界限,安排民工在大致界限的地方向下面挖掘,寻找界石。经过10多人3个小时的挖掘,终于在70公分深的山沟里挖到了界石,界石上刻有1957年界石字样。原来,因为年代久了,山上界石被水土埋没,导致边界不清,发生矛盾纠纷。我以老界石为参照,当着双方的面重新确定新界限,双方心服口服,握手言和。就这样,一场群体纠纷被我半天时间现场解决了,被当地百姓称赞为“小法官办好了大案件”。
在几十年的办案生涯中,我都是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尽力调解结案。有时到外省办案,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虽然隔山隔水、隔省隔县,但是不隔法律,同是中国人都要共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几十年过去了,这句话至今还被法院的同事们经常提起。
英山法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涌现了一批又一批先进模范人物,陈玲获全国政法系统表彰,40多人次获省级表彰,110多人次获市、县级表彰或记功。
现在,审判全程录音录像,书记员传统的手写记录变为电脑记录现场打印,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巡回法庭下乡办案借助的是现代化的巡回审判车。法院全体干警扎根基层,年均结案3000余件。
回顾改革开放40年,变化的是办案方式,变化的是办公环境,不变的是我们肩负的使命,不变的是公正司法。
陆平口述 童曙明整理
整理者单位:英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周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