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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拟设为国家宪法日
发布时间:2014-10-28 09:46:07来源:长江日报进入电子报

  新华社电 27日,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将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在作草案说明时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为此,有必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决定草案指出,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草案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4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60年前,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这部被称为“五四宪法”的法案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经历着广泛深刻的变革,宪法伴随着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不断演进。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 看点 ······

  强制猥亵男性也将入刑

  我国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草案将这条中的“妇女”改为“他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指出,刑法规定猥亵对象限于妇女,现代社会男人的性自由也需要受到保护。

  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者

  加重处罚

  修正案草案将现行刑法中针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修改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阮齐林说,拐卖妇女儿童在我国屡禁不止,主要是有收买市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

  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等

  在网上传播入刑

  修正案草案规定,变造虚假的险情、疫情、警情、灾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处以刑责。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李睿懿认为,对于一些社会危害性很大、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制造网络谣言行为,有必要纳入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有利于对构成犯罪的网络谣言严格、依法、准确予以惩治。

  保姆虐待老人、孩子

  也将入刑

  在现行刑法只针对虐待家庭成员追究刑责的情况下,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追究刑事责任。

  阮齐林认为,中国老人对非亲属关系的照料需求越来越大,比如雇佣保姆或进养老院等。他们如果实施虐待的话就没有刑法约束,此次修改从法律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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