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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日产吃1.2亿垄断罚单 罚金仅次于奔驰奥迪
发布时间:2015-09-11 07:21:10来源:新京报进入电子报

在对奔驰开出3.5亿堪称“史上最贵”垄断罚单后不到半年,9月10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对东风日产汽车垄断案作出行政处罚,对东风日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日产”)罚款1.233亿元,对广州地区17家经销商罚款1912万元。

1.233亿元的罚金仅次于去年同因垄断受罚的奔驰、奥迪,而高达17家区域经销商集体受罚,创下了至今为止汽车反垄断领域对经销商处罚的最大规模。

涉纵向及横向垄断

据了解,从去年8月起,广东省发改委依法对东风日产开展反垄断调查。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查,东风日产及其广州区域经销商的垄断违法行为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东风日产的垄断行为与此前受罚车企的垄断行为形似,主要表现为厂商对旗下经销商实行纵向垄断控制整车销售价格。“2012年至2014年7月,东风日产通过下发商务规定、价格管理办法、考核制度等方式,严格限定广东省内经销商整车销售的网上、电话和营业厅报价以及最终成交价,并于2013年对违反价格管控措施的广州经销商进行处罚。”

据此,广东省发改委称,东风日产与其广东省内经销商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汽车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的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此外,东风日产广州区域经销商也涉及横向垄断行为。据广东省发改委披露,自2012年4月至2014年7月,广州区域经销商在东风日产广州地区协力会组织下,多次召开会议,达成并实施了固定相关车型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东风日产已制定改善措施

不过,记者了解到,在广东省发改委对东风日产及其广州区域经销商进行调查的过程中,东风日产积极配合调查,并在调查开始后立即停止了相关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修改了经销协议、商务规定等公司管理政策;广州经销商停止了价格协商,废除了区域价格协议。

最终,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对东风日产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3%的罚款,计1.233亿元;对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经销商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2%至4%的罚款,计1912万元。在此之前,对奥迪、克莱斯勒和奔驰及其旗下经销商的处罚比例区间在1%-7%之间。

而1.233亿元的罚金,仅次于去年同因垄断受罚的奔驰、奥迪。2015年4月,江苏物价局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罚款2.4858亿元;对湖北鼎杰等8家奥迪经销商罚款共计2996万元。

对于遭受垄断处罚,东风日产9月10日作出官方回应,表示“诚恳接受,并立即全力遵照执行”,公司已经开展全面自查,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善措施。

新京报记者 张洁

延展

汽车行业两年领20亿垄断罚单

一年时间里,中国汽车行业中的整车企业、经销商、零部件企业总共收到了超过20亿元的垄断罚单。

自去年6月开始,中国商务部就宣称将审查包括汽车行业在内的多领域潜在垄断行为。去年8月开始,针对相关部门的反垄断调查,捷豹路虎中国、一汽-大众奥迪、克莱斯勒、宝马中国等先后宣布对车型价格或配件价格的指导价下调。

去年8月13日,湖北省物价局对汽车经销商企业开出了2014年的第一张反垄断调查罚单。随后,国家发改委网站也公布了对日本零配件企业12.354亿元的罚单。

从去年9月,奥迪与克莱斯勒被推至“反垄断大潮”台前,到今年奔驰、东风日产纷纷被处以上亿元罚款,针对车企的反垄断罚金总额已经达到了7.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的反垄断大棒一般集中在豪华车领域,奔驰、奥迪、宝马、克莱斯勒等均为国际知名品牌,而此次反垄断大棒则砸向了经济车型品牌东风日产。

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看来,经济型品牌汽车受处罚是这次罚单的一个亮点。时建中昨日表示,反垄断法最基本的理念是竞争中立,不会因执法对象不同而产生差异,不会区分豪华车型与经济车型,也与车企是否是外资与内资无关。

同时,时建中认为,汽车行业反垄断处罚力度在加大。他认为,本次对于东风日产没有按照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最低标准处罚,而是选择了按照3%的标准进行处罚,对经销商按照2%至4%的标准处罚,就可以看出执法力度是在走向严格的。

新京报记者 刘素宏 闫欣雨

分析

品牌商及经销商关系受争议

与此前领受罚单的奥迪、克莱斯勒、奔驰等汽车企业类似,昨日受罚的东风日产,其垄断行为也主要表现于对旗下经销商的“纵向垄断”行为。

对于整车厂及经销商的关系,一直是业内争议的焦点。有汽车业内人士指出,《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确定了整车厂对其经销商的市场支配地位,在授权体系内的经销商是依附于整车厂生存的。在这样的行业架构下,汽车经销商并未真正独立,很多时候要受制于整车厂,包括接受整车厂价格垄断的协议。

针对汽车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相关的行业细则也正在快马加鞭,汽车反垄断指南正在起草制订中。

据悉,目前中国已经正式启动《汽车业反垄断指南》的研究起草工作,草案将在今年之内正式推出,或将于明年年中落地。发展改革委价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南的制定将促进中国汽车领域反垄断执法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

8月7日的“汽车反垄断指南”第二次起草会议上,包括奔驰、宝马、奥迪、比亚迪等在内的主流整车企业,零部件制造商,经销商集团,对汽车反垄断展开观点碰撞。

对于正在起草的“汽车反垄断指南”,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正宇表示,期待新规能够着重处理品牌商和经销商的关系。同时,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不应只寄希望于反垄断法及指南,还要依靠《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方面。

时建中认为,保障汽车行业的充分竞争就要对整车、零配件、售后服务给予全方位的关注。整车与零部件的关系也需要妥当处理,目前的反垄断大棒不仅砸向整车厂商,也包括零部件厂商,预计下一步零售商市场会成为关注重点。

新京报记者 刘素宏

汽车反垄断部分事件一览

●2015年9月10日

东风日产广东涉嫌价格垄断被罚1.233亿元。

●2015年4月23日

奔驰江苏涉嫌价格垄断被罚3.5亿元。

●2014年9月11日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被罚2.4858亿元;克莱斯勒被罚3168万元。

●2014年9月1日

捷豹路虎中国万种零部件降价。

●2014年8月20日

雷克萨斯下调部分零部件售价。

●2014年8月20日

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被罚总计12.354亿元。

●2014年8月13日

4家宝马经销商被罚。

●2014年8月11日

广汽本田、广汽丰田下调零部件价格。

●2014年8月7日

宝马下调零部件批发价格。

●2014年8月6日

发改委:克莱斯勒/宝马存在垄断、调查奔驰及12家日企。

名词解析

纵向垄断 汽车经销和售后市场上,纵向垄断行为表现形式是汽车供应商向经销商发出的商务政策、通函、资讯、通知等形式上的单方行为。

横向垄断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在汽车市场上,不同4S店之间通过串联、抬高售后价格的行为正符合这种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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