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
国家税务总局:
让失信企业警醒 使诚信企业获得机遇
光明日报记者 姚亚奇 温源
因为上了“黑名单”,公司上市计划成泡影,贷款业务被中断;因为信用评价级别为A级,企业仅凭纳税信用即可获得贷款——国家税务总局奖惩分明的举措让失信企业警醒,使诚信企业获得发展机遇。
前不久,辽宁鞍山市某散热器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刘某在公司经营上屡屡受挫。询问办税大厅工作人员之后,刘某得知,由他经营的鞍山市某散热器有限公司已经被市法院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
事情源于2015年的一场合同纠纷。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鞍山市某散热器有限公司被本溪市某暖气批发中心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该公司立即将有问题的产品回收,给付本溪市某暖气批发中心散热器货款39292元。而刘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未将收到的几万元退还。由于刘某的失信行为,法院将该公司列入了失信“黑名单”。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制定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标准,并与发展改革委等21个部委签署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构建起“一体两翼”的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框架。税务部门在接收到该公司失信信息后,将该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降为D级,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该公司之后的经营活动受到诸多方面限制。
公司经营屡屡受挫,让刘某幡然悔悟,他按照法院判决收回产品并退还了货款。判决履行完毕后,法院根据信用修复条款将鞍山市某散热器有限公司撤出了失信“黑名单”,将其失信信息从信用网站上删除,并将履行情况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的各个部门,各惩戒单位纷纷解除惩戒措施,该公司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的正确轨道。
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将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由21个增加到34个,联合惩戒措施由18项增加到28项,进一步加大了联合惩戒的力度与范围,释放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威力。在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联合惩戒方面,截至2018年一季度,“黑名单”信息推送多部门联合惩戒已达9.43万户次。据统计,从2014年10月公布第一批税收违法“黑名单”开始至2018年一季度,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8614件,1090户“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从“黑名单”公告栏中撤出公布。多部门联合惩戒社会反响强烈,综合效应显著,在税收治理、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各个层面都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而与辽宁鞍山市某散热器有限公司相反,在浙江湖州,湖州织里卓成铝型材有限公司凭纳税信用获得了纯信用贷款,解决了融资难题。湖州织里卓成铝型材有限公司是一家铝型材制造加工企业。该企业自生产经营以来,纳税信用良好,是纳税信用A级企业。2017年,该企业计划扩大生产规模时,通过“银税互动”项目,该企业获得建设银行无须任何资产抵押的纯信用贷款共215万元,解决了融资难题。
纳税信用成功转化为企业的融资资本,激发了小微企业活力。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与银监会创新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通过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成功走出一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新渠道。所谓“银税互动”,即税务部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小微企业“增信”,银行业金融机构则结合自身经营策略和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小微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积极开发新客户,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出基于纳税信用信息的无抵押信用贷款,缓解企业因征信不足、又无法提供足额抵押而产生的融资难问题。
据税务部门统计,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向守信企业发放贷款72.7万笔,其中涉及小微企业58.4万笔,小微企业借助“银税互动”贷款金额达7933多亿元。
(作者: 编辑:贾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