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昨日,省经信委印发《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15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1.65万亿元,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3%以上;个体工商户数量超过220万家,民营企业数量达到50万家;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发展到1.2万家,年营业收入过百亿元民企和进入中国民企500强企业均达到20家以上。
根据规划,为大力培育领军民营企业家,我省将把民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纳入重大人才工程——“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每年选拔50至100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民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培养。“十二五”期间,每年重点促进1000家骨干民营企业成长升级,重点扶持100家龙头民营企业进入全国各行业第一方阵;各县市区根据本地优势,选择重点企业,进行产品上下游延伸,形成2至3条富有特色和产业优势的产业链。
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形式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允许国企参与民营企业的资产重组。
提高对民企的贷款比重,鼓励金融机构简化贷款手续,规范收费行为,积极为民企提供信贷、结算等方面服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
记者望隽 刘莉 通讯员沈文
(作者: 编辑:记者望隽 刘莉 通讯员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