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郭习松、通讯员杨玲、文峰)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昨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我省4月份CPI为2.5%,比上月小幅上涨0.2个百分点。
分析显示,2.5%的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0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5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4.5%,带动CPI上涨1.5个百分点,占到全部涨价因素的60%。鲜菜价格反常上涨影响最大,价格环比上涨9.7%,仅此一项影响CPI环比上涨0.3个百分点。究其原因是受季节性影响,本地蔬菜“青黄不接”,近期供应量减少。
相比鲜菜价格的“猛抬头”,受H7N9禽流感疫情等影响,猪肉、鸡、鲜蛋等农产品价格明显回落,环比分别下降5.1%、3.9%和3.7%。
此外,累计资料显示,1-4月我省CPI上涨2.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居第14位,在中部六省中居第2位。
(作者: 编辑:郭习松、通讯员杨玲、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