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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不动产统一登记元旦开始 房产证土地证将停发

发布时间:2015-12-08 16:16:55来源:SRC-419

楚天金报讯(记者陈岩 通讯员王继龙、洪艳华)记者昨从省不动产登记局获悉,省政府11月30日下发《关于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全省17个市(州)已全部完成本级职责整合工作。这意味着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实现“新开旧停”,即所有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都要在新窗口统一受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原房管、林业等部门的旧窗口停止工作,不得再办理任何不动产登记业务。

据了解,以后买房子,拿的将是不动产权证。过去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证书上,即两证变一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颁发。

自荆州市(含荆州区、沙市区)于今年4月1日颁发全省第一本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后,随州市(含曾都区)、天门市、孝昌县、石首市、松滋市等地陆续实施统一登记并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累计1万多本。

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后,是否意味着大家手头的房产证等产权证,都要换成不动产证?

省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今后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时,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该负责人说。

据介绍,“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有显著差异。“不动产证”除了登记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