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李柯 通讯员上官晓敏 邹明)3月21日,记者获悉,今后湖北省工商系统开展的公示信息抽查都将以“双随机”方式开展,彻底替换过去的“巡查”方式。
“‘双随机’就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确定执法检查人员。”省工商局信用监管处负责人张璞介绍,采用“双随机”办法进行抽查,将有效增强对企业监管的靶向性。还实现了联动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盲区,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的问题。
他表示,去年下半年,全国各地工商部门开始了“双随机”抽查探索,省工商局也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全省17个市州开展了“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省工商出台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指导意见》,指导全省工商系统率先在全省政府部门中开展以“双随机”抽查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化监管模式。
《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指导意见》中,明确工商部门在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的同时,还会灌入工商部门执法权限内的其他检查事项,将信息抽查与经营行为检查相结合,也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同时,还会结合各地监管实际,协调其他政府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总之,做到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全方位、立体综合监管。
抽查结束后,工商部门会及时将抽查结果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场主体经营异常的,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