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丹妮 通讯员陈晓珞
去年底,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等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武汉等31个城市开展个人税优健康保险试点。昨天,武汉晚报记者从湖北省保监局获悉,倍受社会关注的“税优健康险”终于来了。从今起,武汉市民在医保外还可将“税优健康险”作为补充,医保报销比例最高可提升至九成。而购买这种保险的保费,可享受到个税税前扣除的优惠,每人每年最高税前抵扣2400元。
补偿基本医保之外的费用
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也得赔
什么是“税优健康险”?湖北省保监局介绍,能够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健康保险。只有经过保监会审批的专门的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才能享受个税优惠政策,这款保险主要用于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医疗费用的补偿。
“税优健康险”的具体保险责任一般包括:住院医疗费、住院前后门诊费用、特定门诊治疗费用、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税优健康险不得“因病拒保”,这意味着带病投保也是允许的。当然,相关的保额将会有所不同。据阳光人寿的一款税优健康险产品,非既往症人员每年保险金额高达25万元,而既往症人员为每年4万元。
“基本医保+税优健康险”
医保报销比例提升至九成
“税优健康险”到底可以带来哪些好处?“税优健康险”的补充功能主要体现在,社保目录范围内的自负费用,在税优健康险的保险金额之内予以100%赔付,而对于社保目录之外的部分费用予以80%的赔付。若保险公司实际赔付的金额低于合同约定范围内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90%,保险公司应向被保险人自动补齐相关差额。
例如,孙女士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经治疗后情况好转出院。医疗总费用31943.23元,如果仅有医保,孙女士需自行承担12326.82元。投保税优健康险后,保险公司最终赔付11094.14元,那么孙女士仅需承担1232.68元。税优健康险报销比例为35%,整个报销比例由医保的61%提升为96%。
每人每年最高可抵扣2400元
相当于个税起征点提高200元
根据规定,现在市民购买相关商业税优健康险,每人每年最高可以税前扣除2400元,相当于个税起征点提高200元。
举例来看,市民小赵每月工资9000元,扣除每月3500元的个税起征额,应纳税所得额为5500元,每月应缴税5500×20%-555=545 元,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每月再税前扣除200元购险支出,每月应缴税(5500-200)×20%-555=505元。也就是说,购买税优健康险后小赵每月可少缴税40元。
目前只接受“团单”
个人需要单位组织统一投保
截至目前,我省有11家人身险公司已经通过了保监会审核,具备了税优健康险经营资质,其中3家公司的产品已经得到保监会批复,可以在武汉市场上销售。“由于是在试点初期,目前只接受‘团单’,个人需要单位组织统一投保。但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其他满足税优健康险条件的群体也将纳入承保之中。”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采用这一模式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个税抵扣由单位代扣代缴操作起来比较方便;二是税优健康险“不得拒保”、保证续保以及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等要求导致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风险比较高,团体投保方式可以尽量扩大客户基数,从而发挥保险大数法则的作用,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和成本,确保保本微利。
(作者: 编辑:陈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