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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物价局“双11”前发价格提醒书 电商禁用“全网最低”“仅限今日”

发布时间:2016-11-09 23:59:51来源:SRC-13

QQ截图20161109234432.jpg

网络图片

  荆楚网消息(记者冯梓晔)随着“双11”临近,网络电商促销价格战渐起。11月9日,湖北省物价局发布《关于规范“双11”期间价格行为提醒书》,禁止使用“仅限今日”“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

  湖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以下为11个禁止:

  1.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2.禁止虚构原价。即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

  3.禁止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4.禁止虚假优惠折扣;

  5.禁止使用“仅限今日” “明天涨价”等语言不实,或者使用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

  6.禁止 “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 “零利润”等价格表示不真实,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7.禁止不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无依据;

  8.禁止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

  9.禁止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

  10.禁止在馈赠销售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

  11.禁止收取费用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质价不符。

  据悉,“双11”期间,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