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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记者冯梓晔)随着“双11”临近,网络电商促销价格战渐起。11月9日,湖北省物价局发布《关于规范“双11”期间价格行为提醒书》,禁止使用“仅限今日”“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
湖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以下为11个禁止:
1.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2.禁止虚构原价。即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
3.禁止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4.禁止虚假优惠折扣;
5.禁止使用“仅限今日” “明天涨价”等语言不实,或者使用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
6.禁止 “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 “零利润”等价格表示不真实,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7.禁止不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无依据;
8.禁止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
9.禁止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
10.禁止在馈赠销售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
11.禁止收取费用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质价不符。
据悉,“双11”期间,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作者:余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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