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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外价”、捆绑销售……湖北这些房企被点名!整治房地产市场,湖北各地放大招

发布时间:2018-05-30 15:12:54来源:长江云

无证销售、延期交付、违规收取“价外价”

……

这些干扰房地产市场正常交易

损害购房人利益的行为

湖北各地,正在严抓!

(资料图,图文无关)

武汉:这些违法违规楼盘被点名通报!

5月24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2018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情况通报》,点名通报了今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情况,对典型违规案例进行了分类曝光,相关违法违规企业也受到了惩处。

违法违规案例集中在8个类别

看看有你眼熟的房企和楼盘吗

无证销售问题——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性质的费用(武汉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越秀·星悦湾畔、武汉德成软件园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德成国际文化创意软件园项目)

商品房交付问题——

延期交付(武汉市巨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汉江雅苑、武汉普提金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普提金国际金融中心、武汉缤购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缤购城、湖北富丽园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富丽金澜湾、武汉兴开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懿·尚街)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将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武汉泓远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青城阳光、武汉市兴荣伟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青澳·都市尚巢、武汉永盛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水墨江郡)

违规收取“价外价”问题——

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武汉广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广电兰亭时代、武汉鸿亚假日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湖墅观止六组团、武汉中孚工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天元四季花城住宅小区、湖北华中盘龙收藏品交易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新力?帝泊湾等项目)

捆绑销售问题——

以附加条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迫使购房人接受其他服务(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

未按规定公示问题——

未按规定公示商品房价目表,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信息(海伦堡地产集团开发建设的海伦堡军山、海伦小镇、海伦春天)

资金监管问题——

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将合同约定的购房款缴入监管账户(武汉市巨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汉江雅苑、武汉市蔡甸区建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新福茂·中央广场)

不按规定整改问题——

未按规定及时整改(武汉澳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伦堡·君临长江、武汉天合锦程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北大资源·山水年华、湖北好利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怡华逸天地)

经纪机构违规问题——

为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武汉世纪芳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武汉世纪胜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武汉众诚友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武汉星联家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经纪业务(武汉御景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弘科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报送检查资料弄虚作假(武汉爱家天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以不正当手段承揽经纪业务(武汉中原盛世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为不具备相关资质的经纪机构提供便利(武汉市艾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武汉对此次曝光的开发企业、经纪机构

分别给予责令限期整改、信用扣分、行政处罚

同时采取暂停销售、暂停资质升级、

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惩戒等方式从重处罚

(资料图,图文无关)

襄阳:

一房地产公司被处罚因干了这件事

近日,襄阳广播电视台曝光了襄州区航空路上百合园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违规行为:负责襄州区域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襄州区房地产监察大队,已经接到多位购房人的实名投诉,举报上品东南澜岸楼盘开发商百合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前近半年收取认筹金的行为。

经过襄州区房地产监察大队调查,百合园房地产开发公司也承认了这一事实,收取了85个购房人交纳的认筹资金400多万元!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前,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资金,都是违规预售行为,可给予一万元至三万元的处罚,襄州区房地产监察大队决定给予其上限处罚。

督查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每一个人都可以参与其中!

3月初,襄阳出台文件

市民发现并举报,有现金奖励!

今年3月2日,襄阳市房管局下发《关于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有奖举报的通知》,今后市民发现并举报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获现金奖励。

举报受理范围:襄阳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含襄州区)的房地产开发经营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内容: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未经综合验收或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未按规定收存、使用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的;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示信息不全,标示价格与备案价格不一致的;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捂盘惜售的;未在市房管局备案的经纪机构销售代理商品房的。

举报方式有3种:电话举报:拨打0710-3276141;来信举报:通信地址为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7号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执法监督大队;来访举报:举报地址为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7号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3办公室。

奖励: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未有明确罚款标准的,奖励2000元/个;有明确罚款标准和依据的,按罚款的50%进行奖励。

宜昌: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今年2月6日,宜昌市政府召集宜昌公积金中心、市房管局、市财政局、人行宜昌中心支行、市国土局等五家单位联合出台政策,并正式发出联合开展拒绝或变相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坚决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

通知明确要求

宜昌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同时,宜昌这五家单位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联合查处机制,接受市民举报;宜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对于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将受联合惩戒:加强对违规企业及机构的调查处理,实施联合惩戒,对限制、拒绝、阻挠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要责令整改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资料图,图文无关)

十堰:“十堰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即将上线

由十堰市房管局主持研发的“十堰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已基本建成,将在近期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主要用来监管房地产行业企业和企业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促进企业行业自律,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良好发展。

平台实行四级账号管理,将房地产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从录入计分、审核打分、审批确认、签批发布进行层级信息管理。

据了解,目前,十堰市房管局已制订了信用扣分标准的试行办法,扣分办法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情况,分四类(A类-5、B类-10、C类-15、D类-20),A类-5为一般违规情况,D类-20为严重违法情况,依次类推。

6月中旬前,十堰将制订出实施联合激励和惩戒的具体措施,将由市房管局汇总后正式发文。

荆州:不允许房价产生异常波动!

今年3月9日,荆州市房管局发布《荆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指出——

按照房价稳定、供需平衡的原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确保2017 年全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超过1-10 月的水平,确保2018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全年张幅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相近应,确保库存消化周期稳定在8-12个月水平。

同时,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管理。根据房价控制目标,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毛坯价和装修价分开申报、合理定价,新批项目首期预售价格不高于同地段销售市场价;非首期项目预售价格不高于前一期申报备案价、销售成交均价及同地段销售市场价。

凡拒不接受价格指导的项目

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封闭网签密钥

对具备预售条件经督办仍拖延上市的项目

记入开发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并暂停其土地竞买资格

荆门:将点名道姓定为规定动作

一些开发企业,未获预售许可证,就向意向客户收取认筹金、发布售房广告;变通手法融资;收了购房资金不存入监管账户。物业公司擅自将公共部位对外招租……近日,荆门市房管局在开展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和市场行为排查行动中,发现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荆门市房管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在规定的时间内,房管部门将对这些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回访,如整改不到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点名公开曝光,并将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2018年信用档案,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荆门将不断加大对违规企业的监察力度和对违约失信的房地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惩戒力度,让公开曝光成为常态,将点名道姓定为规定动作。

市民发现房地产企业违法违约失信行为,可以举报。

举报电话:(0724)2633555

邮箱:254038118qq@com

黄冈:持续开展房地产整治工作!

2018年,黄冈将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市场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配合金融、公安等部门,开展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排查整治,规范购房融资行为,防范市场风险。

同时全面推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评估经纪公司诚信系统建设,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行业形象的企业通过信用档案进行约束或惩戒。

咸宁:一楼盘违规收取认筹金

5月22日,《咸宁日报》发表《咸宁一楼盘违规收取认筹金,为何持续一年未解决?》一文,报道了“咸宁清华城一期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许多顾客收取了每人2万元认筹金”一事。

去年下半年,清华城推出购房优惠政策,吸引顾客缴纳认筹金。但该楼盘一期的房子预售许可证发放时间是2017年7月28日,很多人是在预售证发放时间之前交的认筹金。无预售许可证却收认筹金,违反了相关规定。

咸宁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市房产局已责令清华城进行整改,锁定该楼盘可能存在争议的5A号楼,暂停预售。此外,对于清华城在未拿到预售许可的情况下收取认筹金的行为,市房产局将成立工作专班进驻企业,调查取证。

(图/咸宁日报)

记住: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5月19日,住建部发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要“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对“大力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做出规定:各地要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政策、制造市场恐慌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持续保持高压严查态势

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并向社会公布,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