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罗欣 郑晶晶)承担教辅材料发行的单位,必须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昨日,我省召开规范教辅出版发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以上要求。
据介绍,我省已出台教辅材料使用的实施意见,并由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评议拟定了《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确保教辅质量。我省要求各地各学校按照“教辅服务教材、湖北省统一目录、学校推荐版本、市县审定监管、学生自愿选购”的原则,确保在任一学习阶段一个学科最多只向学生推荐一套教辅材料(简称“一科一辅”),未列入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一律不得向学生推荐。学生是否购买坚持自愿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辅材料由政府免费提供。禁止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学校摊派教辅材料。
根据规定,教辅材料的发行商,必须有教材发行资质。我省教辅材料发行统一由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各级各类学校所办的其他书刊经营实体,不得从事中小学教材教辅书刊、电子音像出版物发行业务。学校可根据学生意愿,统一代购推荐目录内的教辅材料,但不得从中牟利。
省教育厅不定期组织学校、教师和学生对评议公告所列教辅材料进行用户满意度评价,对反响较差的教辅材料,提交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评审确认后,启动退出程序。
(作者: 编辑:记者罗欣 郑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