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科教新闻

湖北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颁布 8月1日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13-05-24 06:27:57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记者刘春燕 通讯员王艺园 实习生杨佳)在教育、环保、税费、金融、人才等多个方面,全面给予革命老区优惠政策,实现老区由“输血”向“造血”的转变。昨日,《湖北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审议通过,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

     该《条例》规定,在高考招录中制定面向革命老区的定向招生计划,确保革命老区学生公平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鼓励在老区投资兴业,根据《条例》,对在革命老区投资兴办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省级开发区的土地供给、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人才培养方面,对长期在革命老区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农业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革命老区特殊工作津贴,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业务培训、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方面实行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