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1月28日讯(记者郭会桥 通讯员龚伟)楚天都市报记者今天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经各区、校(园)自查,市评估组资料评估及现场复查,全市有31所被评为“绿色学校”的中小学复评合格,另有一所学校复评不合格,被取消“绿色学校”称号。
31所复查合格学校包括:
江岸区:吕锡三小学、六合路幼儿园、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
江汉区:百灵幼儿园
硚口区:崇仁汉滨小学、武汉市十一滨江初级中学
汉阳区:晨光幼儿园、白鹤幼儿园、知音幼儿园、江汉二桥幼儿园、翠微路小学
武昌区:武汉市粮道街中学积玉桥校区、武汉市第十四中学
青山区:青宜居幼儿园、青山实验科技幼儿园、钢城第十三小学、武汉市第四十九初级中学
洪山区:武南幼儿园、井冈山小学
蔡甸区:蔡甸区第三小学、蔡甸区第六小学
江夏区:东湖路学校、藏龙中学
东西湖区:武汉市万科西半岛小学
黄陂区:王家河中心小学、滠口中心小学
新洲区:汪集街汪集初级中学、阳逻思源实验学校
经开区(汉南区):沌口小学、新城小学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光谷第九小学
其中,黄陂区滠口中心小学、新洲区阳逻思源实验学校在复查中发现存在一定问题,需进行整改。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环保局将于2019年10月组织有关专家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如无明显改进,检查仍不合格将予以取消武汉市绿色学校称号。
同时,武汉经济开发区第三中学在2017年第十一批武汉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评估中,被列为暂定合格对象。此次纳入2018年绿色学校(幼儿园)复查范围,但经复查评估后仍未达到武汉市绿色学校标准,经研究决定,取消其武汉市绿色学校称号。
(作者: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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