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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女生围殴一名女生,致其精神衰弱,施暴方家长和学校均赔钱

发布时间:2018-12-29 09:24:57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12月28日讯(记者翟方 通讯员张家宁 谭翠云)4个中学女生围殴一个女生致其精神衰弱。记者今日从郧西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校园欺凌案件,施暴方家长和学校一共赔偿受害学生4万多元。

今年4月27日23时许,郧西县城关镇寺沟初级中学的学生李莉在宿舍睡觉时,被王红、张雨强行带到宿舍卫生间里进行殴打,后黄梅、汪冉也先后到卫生间与王红、张雨一起殴打李莉,并扒其衣服用手机拍照等方式侮辱、威胁,过程长达二十分钟。后经医院诊断,李莉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

李莉送医住院治疗10天,施暴方家长协商共同赔偿李莉23000元。后李莉出现问话少答、缄默不语、行为怪异等现象,经十堰市太和医院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住院28天后仍存在注意力不集中、意志活动减退、社会功能受损、无自知力等症状。

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李莉诉至郧西县人民法院,要求王红、张雨、黄梅、汪冉及其父母和学校连带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后续检查费等50000余元。

郧西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主持调解,各方自愿达成协议,王红、张雨、黄梅、汪冉及其家长各赔偿李莉9875元,寺沟初级中学赔偿8000元。(以上学生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