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机场警方正在进行搜查排爆 长江日报 王丽 摄
现场图(来自武汉晚报)
楚天金报讯(记者林晶 通讯员龚四波、王丽)飞机起飞前,机组人员让乘客办理托运,哪知乘客却说有炸弹。昨日上午,一架武汉飞往广州的航班上,一男子称有炸弹。后经机场警方排查,排除安全威胁。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昨日,网友“ActivistLee”发微博称,在天河机场遭遇惊心动魄的经历,“飞机即将起飞,最后上来的那位客人说行李里有炸弹,于是被警方带走”。照片中显示,称飞机上有炸弹的为一名身穿格子短袖的男子。随后,消防、民警、武警纷纷到场,飞机上乘客也下了飞机。
知情人称,该飞机是从武汉飞往广州的CZ3343航班,10时5分起飞。起飞前2分钟,所有乘客都已坐在座位上,该男子突然说行李中有炸弹。机组人员当即控制当事人,并报警。
10时5分,机场警方全部集结到位,2分钟后,机场消防、急救、飞管、安检及驻场武警等机场应急救援力量20余台处置车辆、150余人集结在停机坪。
随后,机场警方带走违法嫌疑人和行李,并安排旅客下机。特警登上飞机分成三组搜排爆,检查托运行李和客舱,乘客重新安检。11时5分,经检查,航班上没有发现安全威胁,旅客重新登机,11时43分该航班正常起飞。
昨日,机场警方通报,此事件系虚假炸弹威胁,未对机场运营造成影响。违法嫌疑人姓黄,53岁,广州人。事发前,其在机舱内放装有土特产的纸盒因太大超出相关规定,机组人员劝其办理托运,哪知办理时男子却称行李中有炸弹。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据了解,这不是武汉机场第一次遭遇“诈弹”威胁,警方提醒,根据相关规定,编造爆炸等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据长江日报报道:
昨日10时许,天河机场停机坪,一广州籍男子登上武汉飞往广州的CZ3343航班后,声称随身行李内有炸弹。然而,机场警方排查并未发现炸弹,航班延误近2小时后安全起飞。这是今年天河机场第三次遭遇“诈”弹惊魂。昨日19时记者发稿时获悉,该名男子已被机场警方刑拘,将会依法接受处理。
突发警情
一男子扬言随身行李装有炸弹
“行李里有炸弹。”长江日报记者获悉,昨日10时02分,武汉机场警方突然接到报警:武汉飞往广州的CZ3343航班上,一位旅客声称随身携带的行李里装着炸弹。
据悉,声称有炸弹的53岁广州人黄先生,是该航班最后一位登机的旅客。他匆匆跑上飞机,除了随身包,怀中还抱着一个箱口敞开的硬纸箱,箱中装着他准备带回广州的手工豆丝。
刚落座,空姐提醒黄先生,他所带的纸箱过高,体积超过旅客可携带行李的标准,要求他办理托运。因飞机很快就要起飞,空姐帮黄先生联系航空公司的地勤人员,上机帮他办理紧急托运。
黄先生与地勤人员接洽时有些不耐烦。负责帮他办理托运的工作人员登机检查他的纸箱,查看箱内物品,例行询问:“箱子里有没有充电宝或者充电器?”他没好气地说了一句:“箱子里还有炸弹哩!”
此时离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只剩几分钟,机组人员不敢大意,赶紧将警情传回地面。
排除威胁
航班延误2小时后安全起飞
湖北机场集团公司随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二级响应,武汉机场警方启动非法干扰应急处置预案,10分钟内,60余名机场民警、20余台警车,机场消防、急救、飞管、安检及驻场武警等20余台处置车辆、150余人赶到现场。
机场警方迅速对现场进行警戒,划定安全区域,随后登机将嫌疑人及行李控制并带离飞机。机场刑侦支队民警对嫌疑人的调查显示,黄某登机前并未托运行李,随身带入客舱的行李也不多。
为确保旅客安全,武汉机场安排该航班旅客有序下机,用摆渡车转移到停机坪安全区域,并对所有旅客及全部行李进行二次安检。机场公安巡特警支队同时登机,对航空器进行全面搜排爆。
11时05分,机上传来的消息令所有人松了一口气:经各项工作确认,该航班上未发现安全威胁。11时43分,旅客再次登机,航班安全起飞。这趟本计划10时5分起飞的航班,因谎报“炸弹”被延误近2小时。
长江日报记者从机场警方了解到,此事件系虚假炸弹威胁,事件处置期间,武汉天河机场正常运营未受太大影响。
机场通报
今年第3次遭遇“诈”弹
记者从天河机场方面获悉,今年已在2月16日和3月10日处理过两起虚报炸弹事件。
2月16日上午10时许,武汉飞往西安的南航CZ3169航班起飞10分钟后,33岁西安男子万某突向机上乘务员称“托运行李中有定时炸弹,12点爆炸”。谨慎起见,飞机返航。经仔细检查,未在飞机上发现爆炸物,当日13时07分该飞机起飞。机场警方调查得知,万某是北京某名牌大学博士后,从事考古研究,有间歇性精神病史。今年3月,经司法鉴定确认万某患严重精神疾病,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航空公司方面后向万某父母提出民事赔偿要求,但万某并无高收入,其父母也都是下岗工人,此案最后并未提起民事诉讼。
今年3月10日14时07分,载有295人由北京飞往香港的HX337次航班正在航行,武汉机场现场运行指挥中心突然接到北京警方转来的信息称该航班受到炸弹威胁,请求紧急备降武汉天河机场。经3次搜排爆检查,确认航班上无危险品后,该航班于当日22时28分再次起飞。因信息来自北京警方,武汉机场警方并未直接接触此案的嫌疑对象。
律师说法
该男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昨日,长江日报记者就此咨询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华。邱律师评说,该男子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据介绍,我国刑法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2013年9月3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导致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被认定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291条之一的规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酌情从重处罚。
2012年8月30日22时许,男子熊某得知债主将乘当天襄阳至深圳的ZH9706航班向其索债,为阻债主,他拨打深圳机场客服投诉电话,谎称当天飞机上有爆炸物,将于起飞后45分钟爆炸。深圳航空公司随即启动一级响应程序,协调空管部门指挥该航班紧急备降武汉天河机场。机上71名旅客经过多次安检,直到次日早上才飞离武汉。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记者夏奕 刘智宇 实习生吴韵雯 通讯员龚四波 王丽)
(作者: 编辑:刘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