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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无故逼停武汉地铁4号线列车 被处行政拘留10日

发布时间:2015-12-10 20:08:51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记者 瞿祥涛 通讯员 张慧妍)12月10日,武汉市交委轨道办透露,12月8日逼停武汉地铁4号线列车、导致列车延误18分钟的闫姓女子,因“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
  
  12月8日13时07分,闫姓女子一行3男1女及1个小孩在武汉地铁4号线武汉火车站站,采用将轮椅推至屏蔽门处的方式,阻挡车门正常关闭,使列车无法正常动车,导致列车延误18分钟,晚点6列,掉线1列,清客1列。事发后,车站工作人员及时报警,轨道警方及时赶到,将当事人强制带离现场。
  
  经多方调查取证,12月9日,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对闫玉红做出处理决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闫玉红因“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据了解,闫姓女子之所以阻拦地铁正常运行,是因为和武汉地铁集团外包物业公司存在劳动纠纷。此前,闫姓女子是武汉地铁4号线武汉火车站站的一名保洁工,11月25日晚上11点,她骑电动车回家途中摔倒,腿部受伤,打入11颗钢钉,随后一直在家中休养,没有上班。她希望得到公司的关怀,并能够继续在地铁站上班,但双方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