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 王荣海)记者昨日获悉,武汉市公交专用车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公交车辆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车辆外,公交车站以及前后30米范围内路段严禁其他车辆停靠。早高峰7时至9时、晚高峰16时至19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道罚50元。在专用道内违停,处200元罚款。
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出租车可临时借用公交专用车道上下乘客,即停即走,但不得在专用车道内滞留或故意低速行驶揽客。
公交车在专用车道内应按顺序行驶,严禁超车、超速和故意低速行驶。
(作者: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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